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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我看法官面孔

我看法官面孔

(三门法院 黄江南)

法官面孔可能是法院新进干警要思考的问题,以何种姿态对待当事人,何种行为举止更加得体,都值得我们去探索。笔者认为,近期电视荧屏上热播的几部影视作品对法官的形象刻画显然脱离实际,他们的情绪会随着当事人的变化而变化,时而泪流满面,时而开怀大笑,而在现实工作中,我看到的法官并不是这样的,他们不能随心所欲,职业要求法官理性对待工作对象。

在刑庭工作一年有余,部分故意伤害案件需要主持庭前调解,有一个案件让我印象深刻。案件被告人认为案件承办法官很不公正,理由是被害人先与其发生争执,他咽不下那口气,才动手打了被害人。调解时,承办法官对被害人说话面带微笑,而对被告人这一方大声斥责,被告人情绪激动地大喊:“我也有被打到啊,凭什么都说我不好,我不愿意赔钱!”对于故意伤害类案件,尽管说起因如何并不影响后续故意伤害事实的定性,被告人坚持不予赔偿,认罪态度差,法官有一定情绪变化很正常。但笔者认为,法官这一职业是要求其尽可能隐藏自己的内在情绪,严肃理性地处理纠纷,在办案过程中不宜过多表现出微笑、生气这样的情绪化举止。

我的庭长是一个从事审判工作二十余年的老法官,他曾和我讲过,他从来不与代理人表示亲近。他说,自己初任法官时有一次会见被告家属和律师,这名律师给他递了一支烟。后来被告家属告诉他,己方代理律师自称与庭长很熟悉,肯定会轻判的,故收取了当事人高额代理费用。经过此事,庭长才意识到这名律师故意在当事人面前表现出和自己熟悉的目的。从此往后,他不再轻易对代理人和当事人流露情绪。他语重心长地和我说:“小黄呀,司法公正不仅体现在结果的公正,还体现在当事人参与法律程序中感受到的尊重和平等,让表情出卖自己公正的内心,这显然是不对的,只有冷静理性处理案件,法官才能让当事人感到公平正义。”

在日常工作当中,我会以一种严肃冷静的面孔去对待当事人,但这并不意味着冷酷。法官的职权行为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一颦一笑都会被当事人细心解读,在单独面对被告时,我倾向于摆出严肃的面孔,在单独面对被害人时,我也会以和煦的面孔应对。一年多以来,我发现大部分法官在工作中都是冷静理性的面孔,但其实他们内心深处藏着热火,藏着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无声坚守,只是法官的笑与不笑,都体现着一种神圣与威严,一种冷静与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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