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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垫付牟利 “卡奴”骗了“养卡人”

信用卡垫付牟利 “卡奴”骗了“养卡人”

 

 

本想利用信用卡垫还款业务赚取手续费,不料如意算盘落空,不但手续费没赚到,还被对方利用还款到账时间差骗走钱财。近,台州黄岩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养卡人”钱款的案件,被告人王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1588日,祝某接到一个陌生男子的电话,称自己手头紧,请他帮忙垫付下信用卡欠款2.7万元,并允诺支付相应的报酬。祝某动心了,两人约好地方见面后,陌生男子交给祝某一张信用卡和密码。

  810日,祝某将8000元存入男子指定的信用卡,过了半个小时,祝某以刷卡消费的方式再从该卡刷回7800元。次日,男子来电话让祝某继续帮他偿付余款,并汇给他600元作为报酬,祝某按男子要求将1.9万元汇入该卡。过了一会儿,当他准备把钱刷回来时发现该卡已被挂失。祝某当即拨打男子电话,结果男子的手机已关机,祝某这才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了,赶紧报了警。

  201676日,涉案男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将违法所得的款项全部归还祝某。

  涉案男子姓王,31岁,嗜赌成性,欠了几十万元的赌债,急得四处借贷。去年8月初,到了王某银行信用卡还贷的时间,摸着自己干瘪的口袋,王某动起了歪脑筋,准备设局诈骗“养卡人”钱财。王某购买了一张无身份信息登记的临时手机卡,通过微信搜索联系上从事信用卡垫付业务的“养卡人”祝某,以支付报酬为诱饵,让祝某帮他垫付信用卡欠款。在收到信用卡账户还款成功的信息后,王某立即向银行申请挂失信用卡,致使祝某无法刷回垫支款项,随后将手机关机玩“蒸发”。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

审理法官说,信用卡滋生了一大批“卡奴”,这种现状又催生出一个新的行业——“养卡人”,即利用信用卡垫还款业务赚钱的职业从事者。犯罪分子利用“养卡人”贪念高额手续费的心理,事先设局,引其入套,再利用银行还款到账的时间差,诈骗成功。他提醒说,替人还贷赚取手续费的行为本身就不合法,且存在一定风险,大家切莫因贪图小利进入犯罪分子的诈骗圈套,最后得不偿失。

(黄岩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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