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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坚守

坚  守

(椒江法院 谢凌晨)

 

陶潜东篱采菊,坚守一份恬然自适;李白醉酒狂歌,坚守一份恣意傲然;杜甫茅屋疾呼,坚守一份人文关怀;宋瑞过伶丁洋,坚守一份爱国情怀。而我,小人物的坚守,坚守内心对法律的信仰。

星期一,是当事人最集中的时候。一堆当事人围着我等候接待时,我突然听到一个声音:“你们法院怎么没有对被执行人采取任何措施?执行局是怎么执行的?”未见其人,先闻其声,想必是个狠角色。我循声一看,原来是某离婚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张某。我的脑海中渐渐浮现了本案的案情。

申请执行人张某和被执行人林某是该离婚案件的双方当事人。经判决,林某需向张某支付人民币40元。案件分给我以后,我马上约谈被执行人。被执行人一到我办公室,就向我哭诉:“离婚后两个女儿都判给了我,我就这么一套房子,你们法院要是把我的房子拍卖了,我就住在法院不走了。谢警官,以前我们那么好,是不是男人说的话都是骗人的?”我哭笑不得,也意识到一个问题,被执行人只有一套房子,且二女尚小,倘若拍卖房产,恐对其成长产生极大影响。但是我不放弃,继续向她陈述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后果,以及今后对生活的影响。林某却不为所动,并且扬言,“我反正没钱,如果法院要拘留我,我就把两个孩子也抱过来,让法院养着。”执行谈话进入了瓶颈,很难找到突破口。我走出办公室与等候的申请执行人说明情况,申请人也表示理解,当即表示不用林某一次性付清,但是要分期付清款项。在我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林某答应每月月底向张某支付2万元。事情到这一步,本以为告一段落。

过了一个月,就出现了开头的那番场景。我知道,林某肯定没有履行和解协议确定的付款义务。我当即拨打林某电话,但电话打不通。于是我和驾驶员在张某的指引下驱车到了被执行人林某家中,并将林某带回法院。林某向我哭诉:“我是没有给他钱,但是他到我家里,用手掐我的脖子,并且把所有东西都砸了,你说我能把钱给他吗?”这是个死局,双方当事人矛盾激化,使得原本达成的协议难以履行。我心里明白,林某应该是有能力履行的,但是为了争一口气,不想把钱交给张某。随着时间的推移,太阳也下山了,而林某的态度依然没有改变。按照法律程序,我完全可以以拒不执行将林某司法拘留。可是我内心的那根弦一直紧绷着,真要将林某拘留,两个嗷嗷待哺的孩子该怎么办?我还不死心,想通过林某的家人来劝说林某,于是我拨打了林某父亲的电话。老人来到办公室,我对其陈述利害,表明如不履行则将林某司法拘留。老人对此事也是非常愤恨,但不想女儿被拘留,于是,老人对林某进行了劝说。结果竟是出人意料的好,老人愿意将自己的房子抵押给银行,贷出40元一次性履行完毕。我做好笔录,并且叮嘱林某和老人尽快履行。此时,已是夜晚10点钟了。三天后,老人带着林某来到法院办理结案手续。

坚守,是守得云开见月明。回想此案,如果我当时对林某采取司法拘留,那么此案也得不到圆满的解决。张载老夫子说“为天地立心”,我想这天地之心也无非是公平吧。内心坚守公平的底线,在保障申请人利益的前提下也兼顾案件的实际状况。守着守着,也守出“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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