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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瓜打伤种瓜人 由偷转抢闯大祸

偷瓜打伤种瓜人 由偷转抢闯大祸

 

 

偷甜瓜被发现,双方大打出手,损失惨重。近日,台州椒江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两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

  201656日,被告人余某、杨某在路口偶遇,聊天时杨某随口提议去偷几个甜瓜吃,余某当即响应。两人来到瓜棚,商定由杨某负责摘瓜,余某帮忙望风。

  偷了八九个甜瓜后,杨某被瓜农凌某发现,两人惊慌逃窜,凌某紧追不舍。凌某拿出手机想要打电话,却被余某阻止,争夺过程中手机摔落在地。凌某不肯放弃,又去拦截杨某的三轮车,于是双方争夺愈发激烈。余某、杨某捡起路边的木棍几次打击凌某,导致凌某受伤,伤情严重。随后,两人骑着电动三轮车逃离现场。

经鉴定,凌某右手第一掌骨底部完全性骨折,右肩袖损伤,构成轻伤二级。审理过程中,凌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余某和杨某赔偿被害人凌某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5500元。

(椒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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