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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相依相守

相依相守

(温岭法院 王敏一 郭军卫)

 

 

清浅的初春午后,约上几个小伙伴,漫步在田间地头。远远地从小桥边传来熟悉的旋律,婉转又悠扬。顺着声音只见一对鹤发童颜的老夫妇,相依坐在桥边的长凳上,一边悠闲地听着《最浪漫的事》,一边娴熟地择着刚采摘的野菜。感觉有人走近,他们便不约而同地双双抬起头,向人微笑示意,之后又埋头择起了野菜……面对这温馨的一幕,我和小伙伴们都不由羡慕,多么恩爱的一对老夫妇啊!

看着这温馨的画面,我不由想起调解的第一个离婚案件。

3月8日上午,一位穿着朴素的年轻男子走进立案接待室,将一份离婚起诉状递了进来。我看完后心平气和地说:“先生,今天是妇女节,难道不能等妇女节过完再来起诉吗?”“小同志啊,你是不知道,我老婆生完孩子以后就搬去娘家住了,每次打电话都不接,跑到丈母娘家也不见我,连孩子都不让我见一面。这样都好几年了,我就想吓吓她,让她早点和我回家……”

我向当事人要了对方电话,对他说道:“你先回去吧,下午先给你老婆做工作,实在不行你再来起诉吧。”这位当事人道谢后离开了。之后,我拨通了对方的号码,通知她下午来法庭。

下午上班后不久,一位穿着简单的女子领着个五六岁左右的小男孩来到法庭,原来这位就是上午原告所说的妻子。没多想,我将女子带到调解室,让另一名同事在隔壁房间照顾孩子。没等我开口,这名女子便急忙说道:“小姑娘,不是我不愿意和我老公相处,而是结婚以后,他就学会了抽烟酗酒,成天没事在家就抽烟,时不时还朝我乱发脾气,你说这谁受到了啊?”我一边安慰她,一边劝导:“你也不要着急,人无完人,每个人多多少少都会有些缺点,你也要学会包容。其实你老公蛮在乎你的,不然上午就不会主动提出想先和你调解了。等你老公来了以后,我们再好好谈谈吧。”

没过多久,原告便来到调解室。可是,这女子看到原告就变得非常冷漠,竟然不和原告多说一句话就同意和他离婚,但前提是孩子必须由自己抚养。那边原告不同意了,也要求孩子跟着自己。

关于抚养权,法律未规定不能问十周岁以下孩子的意见。于是,我特意买了棒棒糖,轻声地对孩子说:“小朋友,如果爸爸妈妈分开了,你更愿意和谁一起住啊?”小男孩犹豫了一下说:“我想和妈妈在一起,但是其他小朋友都有爸爸,我想和爸爸妈妈一起住。姐姐,你可不可以不要让我爸妈分开?”说着便慢慢哭了起来,双方当事人听到孩子的哭声都跑了过来。看到这个场景,我苦口婆心地对两位当事人说:“既然你们都这么在乎孩子,也知道从小在单亲家庭长大多多少少对小孩子有一定的影响,为什么你们就不能看在孩子的面子上再给对方,也给自己一次重新开始的机会呢?”听了我的一番话,两人内心都有了一丝动摇。

见此,我又补充道:“你们刚才都对我诉说了对方的问题,凡事都有两面性,你们可以试着换位思考,多替对方想想,也许事情不是你们想像的那么糟糕。”

终于,这对年轻夫妇又重归于好。看着他们牵着孩子离开的身影,我不由感慨:婚姻太过复杂,就算很细致的婚姻法条文也无法规定这人生百态中的情感纠葛,也许孩子是最好的黏合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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