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真相的面纱
(路桥法院 陈媛)
从事审判工作以来,那次开庭是我第一次叫法警。犹记得被告因愤怒而涨红的脸,还有她带来的咄咄逼人的“姐妹团”。
本是简单的民间借贷案件,原、被告之间原来有买卖衣服的生意往来。据原告说,被告因一笔货款付不出来就将货款改为借款写了借条,但借条上只有被告的签名,其他内容则是由原告书写。
被告在庭审中否认自己欠被告货款,也否认出具过借条,且认为借条上的其他内容均由原告所写,不应该具有法律效力。我提醒被告,若签名不是其所签,可以申请笔迹鉴定,被告却不置可否。
经过庭审,我认为本案金额较小,3万不到,被告又不申请鉴定,原告亦同意调解,就想做一下被告的调解工作。谁知,还没跟被告说几句,她就将矛头指向了我,认为我偏袒原告,情绪越来越激动,跟她同来的“姐妹团”也一起帮腔。当一个人不相信你的时候,你说什么都是错的,我的回应并没有起到什么作用,反而有点火上浇油。被告以及她带来的姐妹都是妈妈辈的,叉着腰扯着嗓子,气势汹汹,一副“上战场”的样子。
三个女人一台戏,原告在一边也不甘示弱,整个法庭充斥着刺耳的叫骂声。场面几近失控,我只得叫了法警。最后,总算把被告劝走了,被告走的时候情绪还是很激动,似乎说了句“你若是敢这样判……”,声音飘得远了,我也无心理会。
在庭上,考虑到被告的诉讼能力比较弱,于是另指定了7天的举证期间。可是7天过去了,被告也没有申请笔迹鉴定或提供其他证据,我便根据借条和现有的证据作出了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判决书送达后,被告打来电话,一开口就破口大骂,说我讹诈她。我不在意她在电话里的恶言恶语,向她告知了上诉的权利。后来被告又打了几次,我都没接。当时心里还有点惴惴,估计电话打不通,这个被告要跑到法院里找我了。不过该说的我都说了,该做的也都已经做了,我问心无愧。
过了几天,判决书还未生效,原告来找我,还带了个小青年,满脸笑意地说:“陈法官,这是被告某某的儿子,他现在付钱给我,这个手续要怎么办?”我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认错了人,听错了话,这个事情的发展简直是峰回路转啊!看着被告的儿子将钱给了原告,原告也出具了收条并承诺不再申请执行,我的心才真正地踏实了。
以前,听前辈说,如果原、被告对案件的主诉事实分歧很大,而我们不明真相时,可以看看双方在对质时的态度和表现,一般被冤枉的人往往会比较激动。如果说之前我对被告是否欠款还有一丝怀疑,至此,我才确信我在这个案子中认定的事实就是客观的事实,我的判决没有错!
从事审判工作一年半以来,办的主要是民间借贷的案件。民间借贷案件中,虽然法律关系简单明了,可是纷繁复杂的交易往来,再加上双方当事人的各执一词,往往让案情变得似是而非,扑朔迷离,有时候甚至有一种抓破头皮看不清真相的无力感。法官虽然可以根据证据规则来断案,可是这样认定的事实是否就是客观事实,我经常扪心自问。我们写的是一纸判决书,可是这个判决书对于当事人可能就是无数积蓄的得失。一直觉得自己肩上的担子很重,至今都无法从容面对法官这个职业。
真相只有一个,法官有时候也要扮演侦探的角色,找出真相并作出符合真相的判决。这样更能让当事人服判,也真正地昭显了正义,维护了公平。揭开真相的面纱,莫让它被谎言掩盖,这不仅需要过硬的专业素质,更需要一颗求真且负责任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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