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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洒禁用农药 蔬菜卖给超市

喷洒禁用农药 蔬菜卖给超市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重。但温岭一菜农却将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喷酒在蔬菜上并予以销售。48日,温岭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方某,今年55岁,江西人。2006年,他在温岭新河镇山园村租了十几亩地种植蔬菜,蔬菜销往批发市场或超市等地。

去年109日,温岭市农林局工作人员来到方某的菜园里检测,发现其种植的广东菜心使用了甲基异柳磷农药。

甲基异柳磷是一种土壤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同时,它能通过食道、呼吸道和皮肤引起中毒。因此,甲基异柳磷只准用于拌种或土壤处理,不能用于防治蔬菜害虫和进行果树叶面喷雾,国家明令禁止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使用。

随后,这批菜心被抽样送往农业部稻米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验。检验结果显示,甲基异柳磷残留量不符合GB 2763-2014《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要求,为不合格产品。

方某称,去年9月开始,他种了半亩的广东菜心。去年102日,他在长屿街上买了12瓶甲基异柳磷,用于防治菜心园地的跳虫。

同年104日、8日,方某两次在菜心园地喷洒甲基异柳磷,共用了9瓶多。方某称,使用甲基异柳磷四五天后,他就将这批蔬菜卖给了某超市等。这一点,有超市的采购单相佐证。

去年1223日,农林部门将此案移送至警方。第二天,方某被警方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

庭审时,方某对指控事实并无异议,当庭认罪。法院审理后认为,方某在食用农产品种植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并予以销售,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最后,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

(温岭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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