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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226日在台州市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上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王中毅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上级法院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三院一体工作格局,围绕“破解案多人少矛盾、提升公正司法水平”两条主线,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各项工作成效明显。全市法院新收各类案件136255件,办结130576件,分别上升16%14.1%;中院新收6955件,办结6556件,分别上升28.7%20.8%全市一线法官人均结案224.4件,高于全省平均,是全国的2.3倍。面对立案登记制改革、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因素叠加影响,收案数量大幅攀升的严峻态势,法院干警夜以继日,负重拼搏,审执质效取得了显著进步。全市法院在49项审判执行评估调研数据中,36项列全省各地市平均值之前。中院在40项数据中,20项列全省中院前三,其中9项第一,相比去年同期,20项排名上升,其中,体现办案质量的执行异议成立率排名第一,民事行政上诉率排名第三;体现办案效率18个月以上未结案数、18个月以上未执结数、执行款发放平均天数排名第一,审限内结案率、上诉案件平均移送天数排名第二,平均审理天数、委托评估拍卖变卖平均天数排名第三;体现办案效果的民事调解自动履行率、执行标的清偿率排名第一,初执标的清偿率、执结案中的实际执行率排名第三;体现规范司法的庭审录像率、网拍率、网拍成交额占比排名第一,违法制裁率排名第二,三年以上辩护率排名第三。中院在市人大依法履职、公正司法专项监督活动中,整改满意度测评居市级政法机关首位;在省高院组织的“千名律师评法院”活动中,测评结果居全省三级法院第二;因工作业绩突出,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一、狠抓执法办案,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新收一审刑事案件9320件,审结9235件,分别下降8.7%10%,判处罪犯12620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818人,下降14.4%突出打击重点,审结杀人、故意重伤、抢劫、绑架、涉黑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1702;集资诈骗、非法吸存、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45件;“黄赌毒”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1813件;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42件;环境污染犯罪103206人,实刑率91.2%对违法闹访的16人依法判处刑罚。贯彻宽严相济原则,判处非监禁刑3874,减刑、假释368。落实证据裁判规则,出台关键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实施细则,通知31人次出庭作证,准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13件,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重视司法人权保护,为2097名被告人通知法律援助律师出庭,三年以上辩护率94.4%

妥善化解民商纠纷。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77255件,审结74080件,分别上升17%15.6%涉案标的325.9亿元,上升45.7%,调解撤诉率76.4%。贯彻新民诉法司法解释,妥善化解婚姻家庭、劳动报酬、人身损害、金融商贸、国防涉军等纠纷,依法维护公民权益。保障我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出台实施意见和细则,规范合同效力、刑民交叉、利率保护等问题,支持新型融资平台发展。审结金融案件10977件、民间借贷案件22569件,标的额分别达102.7亿元和91.5亿元,有效阻断企业资金链、担保链的风险扩散,防范区域金融风险。审结涉房地产案件1047件,标的额13.8亿元,促进房地产库存的化解。指导玉环、天台等法院大力推进涉困企业差异化处置,受理破产案件35件,上升105.9%,化解银行不良资产24.8亿元,释放土地457.2亩、厂房30.1万平方米,实现“腾笼换鸟”、转型升级。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审结专利、商标、著作权和不正当竞争等案件1531件,助推创新驱动发展。依法慎用保全措施,防范企业因涉诉影响生产经营。

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910件,审结847件,分别上升147.3%130.2%行政机关败诉的占14.9%,经法院协调和解撤诉的占31.8%。支持城乡一体化协调发展,审结土地、城建、拆迁、规划类诉讼案件730件;审查拆迁、拆违、征地类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003件,准执率72.9%;审查环保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环境污染案件142件,准执率98.6%未发生一起对抗失控事件,保障“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和重大项目推进。建立行政机关不出庭应诉、不履行生效裁判、不反馈司法建议的公告制度,开庭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87.3%,上升10.9个百分点,向党政机关和有关单位发送司法建议252件,近七成获采纳。

全力攻坚执行难题。新收执行案件44048件,执结41813件,分别上升18.9%16.8%,执结标的总额158.7亿元,上升59.5%。健全联动机制,延伸查控范围至省外存款、住房公积金、证券账户、“支付宝”余额、银联卡消费记录等,逐一填堵隐匿财产、规避执行的空间,共查询到房产1469处、车辆5477辆,冻结款项7.1亿元用足用好执行措施,分阶段开展劳动报酬、金融债权、打击拒执、长期未履毕等专项执行活动,开展集中执行177次,出警7633人次。实行24小时备勤,与高速交警、公安交管部门对接网上布控被执行人3730人,抓获1141人,促成执结552件,到位3810.2万元。加强失信惩戒,综合运用网站、电视、微博、微信、LED视频等平台,曝光“老赖”14274例,累计将38281纳入失信名单库,使其网上有名、脚下无路、处处受限。对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的,坚决采取强制措施,全市共拘留1090人,罚款62件,移送公安立案追究刑事责任33人,已判刑6人,违法制裁率达2.8%,居全省第三。

二、深化改革创新,破解案多人少矛盾

探索审判流程再造。本着“能简则简、于法不悖”的原则,统筹规划创新项目,推动庭审提速增效。在临海法院探索庭审实质化改革,围绕争议焦点,简化庭审环节,2417件案件平均审限减半;在路桥法院推行民商事繁简分流,“快审”简案4122件,平均审限29天,“简审”繁案156件,平均审限113天;在椒江、路桥法院开展轻微刑案集中审,797件案件5日内办结,当庭宣判率100%;在玉环法院试行认罪认罚案件从宽速裁机制,344件案件平均6.8天结案;在三门法院探索示范性诉讼模式,审结商品房纠纷184件,引导550余户业主参照结果自行和解。

创新“互联网+审判”方式。强化“连接一切”的互联网思维,出台信息化工作三年规划,打造“智慧法院”。连接审判法庭,完成高清法庭改造165个,居全省第一;推进庭审记录改革,11239件案件无书记员记录,让书记员更多从事事务性工作,为法官减压。连接看守所,推动全市建成远程提讯室10个、远程法庭11个,推行远程视频庭审,如温岭法院544件试点案件庭审平均用时缩短一半以上,节约警力1300余人次;连接全省60余家银行及公安、工商、机场、高铁等机构,实现远程即时查控;连接当事人和律师,推进网上立案、阅卷、送达和收退费,减轻其诉累,如温岭法院通过微信集中送达1511件,每件仅1.5分钟;连接淘宝网,99.9%的涉诉资产公开网拍,成交1452件,成交率95.2%,总成交额28.3亿元,平均溢价32.8%,节省佣金9751.9万元,极大缩短非审判用时,提升实际执行率

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通过改革配强队伍,激发战斗力。完善办案责任制,指导椒江、仙居法院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全省试点,在中院民二庭探索完善以审判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合议庭案件审理机制,院庭长不再签发未参加合议审理的案件。建立审判长联席会议和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为合议庭办案提供智力支持。合理调配审判力量,建立审判团队模式,有效发挥审判资源效能。

三、强化审判管理,提升公正司法水平

推进司法规范化。推进立案规范化,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统一全市同类型案件受理尺度,当场立案率99.1%,做到“有诉必理”。推进刑事量刑规范化,指导黄岩法院研发软件并在全市推广收案量85%17犯罪,统一量刑步骤、标准和调节比例实现结果的公正和均衡;出台规范缓刑、罚金刑适用的指导意见,统一适用标准,杜绝“同案不同判”。推进民商事裁判规范化,出台实施办法,规范大标的案件审理;加强类案指导,避免“类案差异悬殊”。推进执行规范化,出台操作规程,打破一名法官“一竿子到底”主导模式,全面推行主办人负责下的分段式执行模式,实现分权、集约、专业化操作,压缩“选择性执行”空间。

推进司法阳光化。出台司法公开标准化操作细则,明确审执流程、裁判文书等各节点的操作规范。推进三大平台建设99.4%的开庭案件全程录音录像,79.7%的裁判文书公布上网,庭审直播有序推进。在临海监狱设立全省首家减刑假释巡回法庭,对职务、金融、涉黑等7类案件一律公开审理、裁前公示。推行委托机构网上选定,以竞争方式指定破产管理人,杜绝暗箱操作。发布行政审判等白皮书11份,延伸审判活动对优化公共决策和社会治理的影响力。创设手机报和官方微信,让代表第一时间了解法院工作,向社会各界及时传递司法正能量。

推进司法民主化。重视发挥律师作用,出台尊重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意见,在职业共同体间既建“防火墙”,又搭“沟通桥”。保障人民陪审员充分履职,扩大陪审员参审范围至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6类案件,探索重大案1+N”大陪审机制,在热点案件文书中试行公开陪审员意见,一审普通程序陪审率96.7%,“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现象有效改进开展“万名群众走进法院”活动,邀请群众旁听与其职业相关联的案件,主动接受评议。

四、坚持从严治院,锻造过硬法院队伍

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全市法院“队伍建设年”活动,出台队伍建设20条意见,狠抓从严教育、从严培养、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和从严查处。

立足长远,强化司法能力建设。成立法官能力建设委员会,建立12项机制,全力培育法官成长成才。建立业务研讨交流机制,搭建各条线疑难案件会诊中心,分享经验技巧,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发改、瑕疵案件“月讨论、季点评、半年通报”制度,通过常规抽查、重点评查、专项督查等,倒逼案件质量提高。对9家基层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对20个人民法庭明察暗访,促进队伍素质和业务水平大提升。

树立导向,营造实干争先氛围。成立绩效考评委员会,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原则出台考评办法,强化责任和争先意识。打造一院一品”、“一庭一品”,统筹制定公信立院创新项目,通过评选创新奖,激发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动力。建立点评交流机制,在每季度院长例会和每月院务会上,由绩效优秀、工作突出的基层法院和中院部门作典型发言,欠佳的作表态发言,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全面良性开展。大力培树先进典型,椒江法院胡红芳被评为“全国模范法官”,另有28名个人、30个集体荣获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着眼防范,严守廉洁司法底线。在全国首创审判执行监督监察委员会,组建纪检信访调查人才库纵向联动上下两级法院,横向整合内部监督资源,从信访、发改、瑕疵案件切入通过提级办案,从查案到查人,全面调查重大信访件26,查处违纪干警25人,做到每信必查、实名必复、有腐必惩。扩大监督视野,开展夜间家访、电话家访70余次,全面了解干警业外生活情况。开展内部说情、与律师交往及投资搭股、参与资金借贷三项专项整治,督促干警心有所畏、行有所止。

五、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认真贯彻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决议。去年“两会”闭幕后的首个工作日,立即将工作报告目标任务研究分解为80项具体工作抓手。按期办结代表建议、政协提案15,并将其吸纳转化为具体工作举措。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项监督活动,认真整改所涉问题。出台加强代表联络工作的规定,落实两级法院院长定向分级联络制度。邀请代表、委员担任司法监督员和民主监督员,为法院工作把脉号诊、建言献策。配合、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认真对待检察建议,审结抗诉案件28件,其中维持10件,撤诉2件,改判发回重审14,作其他处理2,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各位代表,全市法院工作取得的每一个成绩进步,都离不开在座各位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长期理解、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案件数量持续激增,虽经“5+2”、“白加黑”长期苦战,但存案仍然“堆积如山”。二是“执行难”问题依然严峻,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资产现象较为突出,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手段和力度还需不断加强。三是司法公信力有待提升,少数干警群众观念不强、司法作风不实、行为不规范,少数案件质量不高、程序不严、效果不好,个别法官不遵守职业道德,严重损害司法公信。这些问题和困难的存在,反映出人民法院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追求,也是衡量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尺度,更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我们充分认识到,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平正义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如果罪恶没有得到惩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公平正义就难以伸张;如果司法不公、执法不严,公民权益就失去了最后的救济途径。我们决心,必须秉持法治精神,致力于追求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权益、危害法治根基;必须坚持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努力破解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以铁的纪律带出铁的队伍,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坚守职业良知;必须主动接受监督,把群众的需求和期待作为改进工作的持久动力,努力让人民群众信任法官、信赖法院、信服裁判,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6年,全市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继续按照“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三院一体工作格局,围绕“破解案多人少矛盾、提升公正司法水平”两条主线,进一步改革创新,不断提升司法能力,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公平有序的法治环境。

坚持干在实处,服务保障改革发展。聚焦“G20峰会”,开展全市法院涉诉信访案件大排查、大化解活动,积极参与综合治理,保障社会安全稳定。聚焦重大项目建设,拓宽“裁执分离”机制适用范围,依法妥处涉案纠纷,兼顾好公共利益需求与行政相对人合法利益保护,保障重点工程推进。聚焦“僵尸企业”处置,加强破产审判,引导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化解过剩产能,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求和“两链”风险化解。聚焦金融安全,加强小微企业融资、互联网金融、民间借贷等案件的审理和研判,支持、规范新型融资平台发展,保障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

坚持三个导向,凝心聚力执法办案。坚持目标导向,实现全市审执质效数据基本进入合理区间和中院阳光司法指数争先进位的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通过繁简分流、加快信息化建设、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十项措施,破解案多人少矛盾;通过加大惩戒力度、破解典型问题、强化两级联动等十项措施,攻坚执行难题。坚持效果导向,通过加强类案指导、建立院庭长监督负面清单、加强案件质量评查等十项措施,强化“案前指导、案中监督、案后评查”,努力提升公正司法水平。

坚持创新发展,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全面启动司法改革工作,稳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和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改革重点任务。开展“实现庭审实质化”和“完善审判权运行监督机制建设”两个专项课题改革试点,实现充分放权与有效控权的有机衔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坚持严管厚爱,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第一位,持之以恒抓好从严治院。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完善审判执行监督监察委员会运作,持续开展专项清理活动,运用大数据技术对审执权力运行实时动态监督,认真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部分法官进行履职评议。开展“基层法院建设年”活动,切实加强基层法院的业务、队伍和法庭建设,夯实基层基础,补齐工作短板,推动两级法院共同发展。深化“队伍建设年”活动,突出司法能力、司法作风、司法廉洁和干部工作规范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司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的永恒追求。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更加务实的作风和更有成效的举措,为台州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更为坚实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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