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使用煤气热水器中毒 谁应担责?
出租房子,没想到却因燃气热水器的安装使用问题,致两名租客洗澡时一氧化碳中毒,一死一伤。房东、热水器生产厂家、销售安装者都被受害者家属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2014年7月,房东张某将一商品房出租给蔡某夫妇。当年12月18日晚上9时,蔡某和妻子金某先后使用浴室内的燃气热水器洗澡。蔡某洗完后,妻子金某接着洗,但她洗的时候突然大叫并倒地,蔡某跑进去想扶住她,结果也晕倒在地。等蔡某苏醒过来已是第二日凌晨3点,他见妻子毫无反应,马上打120、110求救。但妻子已经因一氧化碳中毒而死亡。他也因一氧化碳中毒被送至医院后,经抢救病情好转。
2015年5月,蔡某和金某家属各自将燃气热水器的生产厂家、销售安装者、房东告上法庭,要求分别承担伤害经济赔偿14786.59元和死亡经济赔偿508210.5元。
台州椒江法院经审理确定,蔡某夫妇的合理损失,由热水器的生产厂家承担40%的赔偿责任,销售及安装者戴某、房东张某各承担20%的赔偿责任。法院最终确认蔡某的合理损失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计13047.59元,金某的合理损失为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合计458526.5元,由三被告按比例承担。
(椒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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