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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家KTV因著作权纠纷被告上法庭

17家KTV因著作权纠纷被告上法庭

 

KTV一直是音乐作品被侵权的高发地。日前,在温岭法院的协调下,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与当地KTV娱乐场所的侵犯著作权案告一段落,13家KTV娱乐场所与音集协签订了版权许可协议,签约率高达82.3%,实现了娱乐场所经营者与音像制品著作权人的互利双赢。

  7月初,音集协起诉称,温岭一家娱乐会所在点唱机中收录了由音集协管理的部分作品供公众点播,涉嫌侵犯音乐版权。协会还通过公证人员对其中的《门没锁》等10首歌曲进行了证据保全。

  音集协诉称,滚石国际音乐股份有限公司是这10首歌曲的著作权人。此前,该公司与音集协签订了《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约定音集协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与使用者商谈使用条件并发放使用许可,征集使用情况,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以及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使用者提起诉讼。

  音集协还称,温岭这家娱乐会所未经协会许可,也未支付使用费用,便以营利为目的,在营业场所的点唱机中完整收录了这10首歌曲供公众点播,侵犯了协会的合法利益,要求法院判令娱乐会所停止播放并删除涉案的10首歌曲,并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及为制止侵权所产生的合理费用1000元。

  据悉,此次温岭共有17家KTV娱乐场所被音集协告上法庭,涉及案件336起,涉案金额400余万元。其中267起案件经调解达成一致意见,调撤率79.5%。

此外,对于几家没有偿还能力或明确拒绝付款的娱乐场所,温岭法院开庭审理并作出了判决。

(温岭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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