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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不同视角中的“公正”

不同视角中的“公正”

(路桥法院 陆金镔)

 

 

晴朗的周末,孩子们带着灿烂的笑容在市民广场的草地上尽情地奔跑着、嬉戏着,享受着温暖的阳光,耳边是一片欢声笑语,父母的温情叮嘱,孩童的率性撒娇……此情此景,我不由地想起秋天时见到的那个历尽磨难的家庭,他们让我深深感叹人与人之间的经历竟有如此大的差别!

当我接过同事承办的这起离婚案件的卷宗时,我震惊了。男主人身患扩张性心肌病、多发性脑梗,几年前也曾因心肌梗塞差点离世,现仍需长期服药,靠着开残疾车送客的微薄收入艰难地维持全家生计;女主人则父母双亡,属乙肝重症,无固定工作和收入;6岁儿子也没有受到命运之神的眷顾,是位哑巴。

也许生活的贫困和艰辛使他们觉得不堪重负,从无望到绝望,在无助和惘然中他们走进了法庭,双方均选择了放弃这段婚姻。然而,让我们这些法官更为纠结和难过的是双方均坚持不愿抚养儿子,且均不愿承担抚养费用。看着在一旁不知情而在法庭走廊里跑来跑去活泼好动的哑巴男童,我们觉得他是那么无辜和可怜,这苦难中的孩子被父母因生活压力当成了包袱。

虽然男女主人的婚姻可以结束,但孩子如何生活,是摆在我们法官面前应该决定的难题。在案件分析会上,有的同事提出在父母双方均坚持不愿抚养的情况下,由双方各抚养6年,对双方来讲绝对公平。我则提出,是否可以更多从孩子利益角度来看待问题?双方各抚养6年对父母来说看似绝对公平,但对孩子呢?他没有选择权,“绝对公平”可能对他来说也许是不公平,我们更应关注孩子的生活。

从成长历程来看,他从小在父亲及奶奶身边长大,当父亲为生活辛勤奔波时,还有奶奶慈爱的手扶着他,当孩子哭泣时,还有奶奶的劝慰,他们还有一间陋室可以遮风挡雨;相对而言,其母亲一方因父母双亡,目前尚无固定住所及工作。在孩子父母均患病的情况下,孩子在原来的环境生活能有更多依靠。如判决轮流抚养,6年后,孩子又将面临学习生活环境的强行改变,这对他成长有利吗?如在交接时再出现差错,孩子又将何去何从?是不是让其父亲抚养至成年来保持孩子相对稳定的成长环境,而让其母亲承担相应抚养费会更好一点?

可是,这样的判决其父亲能接受吗?还有没有我们不能预料的结果?会不会把孩子丢在法庭?…… 考虑孩子可能出现的困境,预估我们面对的种种可能,同事们神色凝重。斟酌再三,一切为了孩子,同事们支持了我的意见。

宣判那天,不出意料,孩子父亲及其亲戚情绪激动,他们认为孩子父亲患有心脏病,还要长期承担抚养义务,法庭对其不公正,于是在法庭中高声抗议“法庭不公正、法官不公平…”也有人真的提议把孩子丢在法庭,大厅里来办事的群众的目光充满着惊奇。

同事们则自觉地开始围着孩子家属细心地劝说着……

我理解他们的心情,但是何为“公正”?也许这判决对他们来说,是增加了生活压力、负担和责任,但对孩子来说,在艰难的生活中保持了一点稳定,留下了奶奶的关爱,这点希望应该给予。

不觉中,他们已经在法庭大厅僵持了将近两个小时,围观群众看到那个可怜的小男孩,也都你一言我一语地劝着孩子的奶奶。可能是在走廊里玩了一上午玩累了,小男孩轻轻地走过去握住了奶奶的手,依偎在她的身边。或许是那一刻血脉亲情的连接软化了奶奶的心,或许是法官们一上午的解释劝说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奶奶把小男孩揽在身边,不再抗议。

看到这一幕,我便放下心来。我们法官秉持的职业信念就是公平公正,但是有时候,“公正”也只是相对而言的,视角不同,“公正”的含义不同。我们受些委屈都是小事,只是希望孩子将来的生活之路能平坦点,希望幼小的他在磨难中还能够感受到爱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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