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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近百万元却不愿还钱 黄岩一老板因拒不执行判决获刑

存款近百万元却不愿还钱

黄岩一老板因拒不执行判决获刑

 

 

明明有履行能力,却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日前,彭某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黄岩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彭某是黄岩人,原是一家企业老板,因经营不善,欠下不少债务。20095月,彭某先后被债主黄某和当地一家银行诉上法庭。

法院审理后判决彭某分别归还黄某和银行借款82万余元和16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两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向彭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令,可彭某不但转移了财产,还玩起了失踪。

在执行调查中,法院获悉彭某在张家港的一家银行账户下资金流动频繁,存款曾高达94多万元,却没有用来履行生效判决中确定的义务。鉴于无正当理由长期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在法院执行期间存在故意藏匿、转移财产的嫌疑,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201111月,法院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1311月,彭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当日彭某就向法院履行执行款20万元,随后与两申请执行人分别达成分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

今年2月,彭某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期间,彭某再次向法院缴纳执行款20万元。

(黄岩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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