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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骗取分销商货款近百万元

开设网店,虚构网络交易
男子骗取分销商货款近百万元

 

 

开设网店招募分销商,并冒充买家向分销商订购货物,然后虚构交易。近日,仓某因合同诈骗被椒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20万元,违法所得近百万元发还各被害人。

经查,仓某在淘宝网上开设名为“艾莉尔贸易”的网店销售物品,除自己销售外还采取了招募分销商销售的模式。在经营过程中,仓某利用其他的淘宝账号冒充买家向分销商订购货物,分销商接到订单后会向仓某购货,约定由仓某直接向买家发货,仓某再向分销商虚构与买家完成了交易。

仓某通过小额的虚假交易骗取分销商的信任后,再冒充买家向分销商订购大额的货物并支付部分货款,分销商则向仓某购货并支付全部或者大部分的货款,仓某在收到货款后就通过拖延发货、虚构已经发货或者以买家身份称不再要货等理由欺骗分销商,骗取分销商的货款。

2011年1月初,仓某冒充买家向被害人李某订购货物。而后,李某向仓某购货并支付货款4万多元。2011年2月;仓某冒充买家向被害人庄某订购货物,而后,庄某向仓某购货并支付货款及提货保证金共计6.5万元,后仓某退换庄某5000元,剩余6万元被骗。一直到去年6月初,仓某不断以此方法骗取各分销商货款近百万元。去年6月6日,民警在杭州市余杭区良渚文化村白鹿郡小区将仓某抓获。

 

(椒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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