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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干扰器盗窃 男子获刑一年

用干扰器盗窃 男子获刑一年

 

 

12月18日,黄岩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利用汽车干扰器进行盗窃的案子,依法以盗窃罪判处卢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8000元。

今年6月13日傍晚,林某开车到黄岩横街东路购买物品,将车停放在丽婴房门口,10分钟后回到车上,发现车内皮夹不见了,里面有3000多元现金。

林某报案后,警方立即展开调查,发现一辆牌照“桂”带头的海马轿车有重大作案嫌疑,最后锁定了卢某、蒙某(另案处理)两名嫌疑人。7月28日晚,卢某被警方抓获。

卢某,广西人,无业。今年6月,卢某和老乡蒙某商议利用汽车干扰器屏蔽汽车电子锁,进行偷窃车内财物。蒙某从网上购买了一只干扰器,两人驾车来到台州。

卢某交代,6月13日中午,他和蒙某在温岭大溪镇移动公司门口,趁一辆三菱轿车车主下车锁车之际,使用干扰器发出干扰信号,致使车主遥控锁门无效,待车主离去后,从车内窃得现金2.3万元。得手后,两人驾驶车辆来到黄岩再次进行偷窃。

 

(黄岩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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