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学园地
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的基层实践与思考——以椒江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工作探索为样本

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的基层实践与思考

——以椒江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工作探索为样本

 

肖蕾 廖羚惠 牟林

 

    基层司法由于受到人力、财力、物力、政策等因素的限制,司法服务面临基础设施落后、司法资源紧缺等诸多困境。如何实践创新,应对司法服务的困难,已成为基层法院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椒江区人民法院近年来就如何搭建平台延伸服务触角,以破解司法服务困境,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进行了探索与尝试。为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机制,椒江法院成立课题组,从化解矛盾纠纷的司法服务困境分析出发,对司法为民、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的椒江实践进行了调研。

一、化解矛盾纠纷的司法服务困境

(一)基础设施落后,缺乏一站式服务平台

基层法院的立案接待窗口与群众距离近,了解群众诉求早,化解矛盾纠纷时机佳,是首次接触来诉来访、直接提供司法服务的重要岗位。但部分基层法院由于财力、物力、政策等因素限制,致使立案窗口基础设施相对落后,仅成为单一的办理立案手续的办公场所,空间、人数上的限制很难实现窗口部门本应发挥的其他服务职能,这就造成有诉求的群众无法直接通过立案窗口满足相应的服务需求,而要奔走于法院的各个办公室,劳心费力、多生怨言。此外,同样作为一线岗位的部分案件调解室及信访接待室由于条件局限,房间空间狭小、环境简陋,给当事人在心理上造成压抑感,在硬件设施上就难以满足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开展。

为此,如何改善基层法院立案窗口以及信访接待室、调解室等一线岗位的硬件设施,努力打造具有“拓展延伸司法服务、充分发挥窗口职能”的集多项司法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诉讼服务平台,对于法院工作的高效开展以及提升司法为民的成效至关重要。

(二)司法资源紧缺,缺乏来自基层的帮助

随着社会转型的加速和改革的深入,社会各类矛盾频发。同时,伴随着人们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日益增强,愈来愈多愿意诉诸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据不完全统计,基层法院审判案件的数量占全国法院审判案件总数的90%以上,部分基层法院一线审判人员的年均办案量达数百件,案件数量不断上升而办案法官人数却鲜有增加,工作压力之大可想而知。以椒江法院近三年的民商事受案情况为例,案多人少的矛盾长期困扰基层法院。(见图一)

图一:椒江法院2010-2013民商事案件受案数

为承担解决社会矛盾的责任、提高纠纷化解能力,各地基层法院也曾尝试通过增加工作人员来缓解这一矛盾,但事实上效果并不明显。作为基层一线司法部门,应借力于广大的人民调解员、村居干部、“老娘舅”等基层干部群众,坚持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整合社会调处资源,从而缓解办案难、压力大的现状。因此,如何通过“构筑桥梁、搭建平台”来密切与基层组织的“精兵强将”之间的联系,充分发挥其人熟、地熟、风俗熟、民情熟的优势,妥善处理当地的矛盾纠纷,以达到节约司法成本、化解矛盾的预期目的成为了思考新方向。

(三)服务模式单一,缺乏有效互动的机制

如今,法院既是审判机关也是服务机构,承担了更多解决社会矛盾的责任,实现以审判职能为主的解决矛盾纠纷的职能综合化。这就在客观上迫使作为一线司法职能部门的基层法院要面临更多更复杂的矛盾纠纷,需要寻求多途径多渠道的化解方法。但是部分基层法院在思想上仍存在着“坐堂办案”的封闭式思维,由于案多人少矛盾加剧,只顾自己埋头办案,而忽视同其他职能部门、基层组织的联系,矛盾化解模式较为单一,缺乏必要沟通及有效的互动机制,致使本来可以诉前化解、分流处理的矛盾纠纷仍源源不断地涌向法院,客观上增加了法院的压力。

为此,基层法院不但要在对待每一个案件和每一个当事人时下足功夫,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服务的温暖和真情,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目的。同时,也应积极构建司法服务平台及网络,深化联动共建,与各街道、劳动部门、派出所、司法所等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动化解机制,打造多元化解矛盾的合作平台,从而提升矛盾化解能力,减轻自身压力。

二、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的椒江实践

(一)打造诉讼服务平台,延伸服务职能于窗口

为给涉诉群众提供一个表达诉求的温馨环境和便捷的司法服务场所,椒江法院依托新建的680平方米宽敞明亮的诉讼服务大厅,积极打造自助便捷、人财集约、功能完备、服务规范的综合性诉讼服务平台,营造法院便民利民、规范高效的诉讼环境。

1、建立诉讼事务中心,彰显便民情怀

椒江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新设诉讼事务中心,共六个窗口,每个窗口由各业务庭室派驻一名人员负责本庭室相关辅助性事务,将原来分散于多个部门负责的诸如案件查询、文书送达、执行督促、判后答疑、材料收转等服务事项都归集到诉讼事务中心统一办理,打造专人负责、一庭一窗的服务平台,不仅方便了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也有利于减轻法官的事务性负担,提高法院各项工作的办理效率。一是收转材料方便。当事人补充提交材料、开具介绍信、送达文书、注明文书生效时间等事务,均可在事务中心窗口办理。二是查询档案方便。当事人可通过法院外网预约查询档案或者不经预约,直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事务中心的档案窗口获取查询权限后,直接在大厅自助电子触摸屏上打印出所需的诉讼材料。诉讼事务中心每年接待当事人10000余人次,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指导6000余人次,安排约见法官2000余人次,接转材料、送达文书170000余人(件)次,提供案件查询服务4000余人次。

2、构筑诉调衔接桥梁,分流疏导矛盾

近年来,椒江法院通过法院镇街道工作站、司法局派驻人员、消费维权专门法庭、交通事故调解室、物业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组等桥梁(见图二),促进法院与基层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的良性互动和无缝衔接,有效分流疏导矛盾、调处纠纷。近两年来,依托诉调衔接桥梁共诉前引导调解1584件,诉中委托调解788件,司法确认31件。

图二:椒江法院构筑三大桥梁、衔接三大组织示意图

一是依托法院在辖区九个镇街道设立的工作站,先后与各街道司法所、派出所等开展对接工作,加强与各基层调解组织的沟通协作,充分整合资源,积极发挥各类调解组织的作用,在诉前将简单的一些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以及不适宜法院直接处理的纠纷,通过工作站引导至相关部门,由这些部门先行对纠纷以非诉的形式开展化解。

二是积极与区司法局配合,由其派一名正式工作人员驻点大厅,作为衔接基层调解组织的枢纽,通过其基层司法所广泛的村居社区调解网络及众多的当地调解员,将矛盾纠纷分流疏导,就近、就地合力预防化解基层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的,及时依申请进行司法确认,司法所协助法院做好法律文书送达工作;调解不成的,司法所协助法院将已确定的案件事实、部分调解的成果及时固定,方便案件转为诉讼后法院可利用已固定的卷宗材料厘清纠纷的来龙去脉,必要时在原调解成果的基础上继续调解。

三是通过设立消费维权专门法庭、交通事故调解室、物业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组,先后与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物业协会等组织建立了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对于涉消费者权益保护类纠纷,及时在诉前引导或者诉中委托至消费纠纷专门法庭进行处理,借助其专业优势力量,有针对性地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在区交警队成立交通事故调解室,派专人常驻椒江交警大队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积极开展驻点调解,为当事人提供从立案、调解、司法确认直至给付赔偿款的全过程规范服务,联合住建局、物业协会等成立物业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组,专门处理近两年来多发的物业纠纷。

(二)搭建工作站平台,延伸服务触角于基层

椒江法院在辖区9个镇、街道成立工作站(见图三),主要负责定期接访、巡回审判、诉前调解、协助执行、基层维稳、法制宣传、维权咨询等工作。法院通过搭建工作站这一司法服务平台,将服务触角延伸到基层,是充分借助外力共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有效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的有利之举,更是走进群众、深入基层的便民、为民之举。

1、走进基层,驻点提供零距离服务

一是法官驻点工作站。每个镇街道工作站指派3名驻站联系法官,其中负责人1名,由对口联系镇街道的庭室负责人担任,1名从对口联系镇街道的庭室干警中选任,另1名固定驻站联系法官从立案庭干警中选任,这名立案庭干警负责具体联系辖区所有工作站的日常工作。此外,每个工作站还配备若干名审判执行联络员,主要从街道(镇)综治部门工作人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代表及村干部里选聘。二是定期提供零距离服务。每个工作站固定半个工作日时间,轮流安排驻点联系法官为镇街道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信访接待、诉前调解、巡回审判等“零距离”服务。同时,法院利用工作站平台,积极举办“五水共治·法律同行”等专题法制巡回宣传活动,通过摆放以案说法宣传板、张贴宣传海报、编发法律宣传册等形式向当地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引导群众合法诉讼,实现司法服务零距离。

工作站平台的搭建,畅通了基层法院与基础组织的互动渠道,密切了驻点联系法官与街道社区联络员的合作,拉近了人民法官与基层群众之间的距离。工作站不断创新社会管理,逐步形成对接联络工作机制,构建起司法便民的工作网络,零距离为广大群众提供及时、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近两年来,驻站法官共进站700余次,接待群众2370人次,记录相关工作1200余条,编发宣传册8000余册,接受各类法律咨询490余次。

2、深入排查,防范预警矛盾纠纷

群体性事件、信访事件一直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因素之一。椒江法院坚持“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镇街道工作站覆盖面广、与基层贴近的特点,对全区各个领域潜在的矛盾纠纷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细致排查,并予以详细登记、深入分析,力争第一时间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初始萌芽状态,防范矛盾激化升级,避免简单民事纠纷转化为恶性刑事案件。依托工作站平台,每季度至少一次到辖区开展走访、调研活动,每季度至少一次深入辖区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以全面掌握相关社会矛盾的背景、特点和动态。针对社会隐患大、矛盾易激化的群体性纠纷,工作站主动加强与基层组织的联系和协同,共同开展联合排查和化解,并适时制定应急预案和化解处置方案;针对矛盾纠纷较多的村企,加强与辖区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司法所、派出所的联系配合,形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合力,着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近两年来,共集中开展排查活动60次。

3、联动多方,合力调处矛盾纠纷

椒江法院借力工作站,积极开展与镇街道、司法所等基层组织以及行业调解组织之间的联络协作,探索建立“多点联动、共化纠纷”的工作模式。对涉及村委会、居委会以及其他涉及政府部门的纠纷,通过工作站平台引导到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必要时工作站人员一同联合辖区政府职能部门,利用非诉方式予以化解。同时,依托工作站,现场参与、全程指导人民调解,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水平和调解能力,助力纠纷有效化解。近两年来,工作站协助街道化解非诉纠纷130余起,诉前引导调解各类纠纷280件次。

三、从机制层面完善司法服务的工作设想

一项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离不开工作机制的保障。因此,建立健全多项高效机制,如完善案件信息查询、诉讼指导的长效机制,发挥矛盾纠纷的排查防控机制、联合处置机制,从而扩充司法服务方式,提高纠纷化解能力具有重大意义。

 (一)完善案件信息查询机制

 完善案件信息查询机制,逐步建立窗口查询、电话查询、网上查询为一体的案件信息查询系统,进一步提高案件信息查询服务。一是加强窗口信息互享。就业务庭室案件加强与诉讼事务中心窗口的信息共享,就移送案件与流程管理的信息加强互通,使当事人可以到业务庭室的事务中心窗口咨询自己案件的审理情况。二是开通电话查询渠道。当事人可根据法院外网、诉讼服务大厅电子触摸屏上公布的相关电话,随时咨询、查询各类案件信息。三是完善自助查询功能。通过立案时发放的案件查询网址及密码,当事人可以上网或者在大厅电子自助触摸屏上及时掌握案件动态,比如案件立案、开庭、审理以及结案等信息。

    (二)完善诉讼指导工作机制

 完善诉讼指导工作机制,确保当事人了解办案流程、掌握诉讼规则,从而理智做出诉讼选择,准确行使诉讼权利、全面履行诉讼义务。一是建立青年干警志愿导诉制度,规范导诉工作。实行30周岁以下的青年干警每人两周,轮流上岗导诉,为有需求的当事人作合理的诉讼指导,释明相关法律,引导当事人理智诉讼。二是提供形式多样化的便民诉讼指导服务。通过诉讼服务大厅的电子触摸屏电脑、LED显示屏、电子播放器、诉讼指南等,告知当事人立案条件、收费标准、案件流程、审理期限等便民诉讼内容。

    (三)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防控机制

 建立定期到辖区开展基层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活动的长效机制,尤其是在重大政治活动、重要节日等敏感时期,实行每日排查和“零报告”制度。对于排查出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开展集中排查和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制定调处方案。同时,健全矛盾纠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对涉及群体性事件、城建拆迁、征地补偿等重大事项都在第一时间掌握动态信息,并对潜在风险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及时制定防范预案;特别针对矛盾纠纷较多的村企,主动加强与基层组织的联系配合,形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合力,掌握辖区社会矛盾纠纷状况,以便及时制定相关防范措施。

 (四)完善矛盾纠纷联合处置机制

 充分借助外力,融入基层组织的力量,健全与街道、司法所等基层组织以及行业调解组织之间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效力衔接的联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多方位、多渠道、多领域”协同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模式。一方面,进一步延伸联动调解的衔接触角,扩大联调实施范围。在现有以婚姻家庭、相邻关系以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为主要联调对象的基础上,逐步将分家析产、医疗事故、涉诉信访、征地拆迁补偿等纠纷纳入联动处置范围。另一方面,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化解能力。随着基层矛盾纠纷合力化解工作机制的深入推进,必须创新工作思路以面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将联动调解领域延伸到当地,将工作场所移至矛盾纠纷现场,变开门处理为登门处理,化被动处置为主动化解,从源头上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化解在基层。

  

 作者单位:椒江区人民法院 

版权所有: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ICP备06050081号
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399号 邮编:318000  访问量:50253466

浙公网安备 331002020005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