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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妻为抵押借款 找了个像丈夫的人顶包

发妻为抵押借款  找了个像丈夫的人顶包

 

 

    三门女子陈某,与残疾的林某生活了20余年,没有登记结婚,但已形成事实婚姻。

  他们分居后,发生了奇葩的事情,陈某背着林某抵押了他们共同的房子,向他人借款20多万元,而为了顺利借款,陈某竟然另找他人顶包登记结婚。

  没有签名能力,借条上却出现签名和按印

  事情得从老何的一纸诉状说起。

  今年2月底,老何向三门法院起诉称,2012年6月26日,林某夫妇经王先生担保,向他借了28万元,约定2013年10月30日前还钱,同时林某夫妇以共同所有的一套房屋作为抵押担保,于2012年6月28日办理了房屋抵押他项权证。借款到期后,林某夫妇没有按约还款。老何要求林某夫妇还款,确认他对抵押的房屋有优先受偿权。

  今年4月21日,三门法院对该案进行了第一次审理,林某、担保人王先生到庭,但陈某没有到庭。

  庭审时,林某情绪激动,“我根本不知道她借款以及抵押房子的事情。我没有到过借款现场,也没有用过借款。4年前,我与她开始分居。”看完老何提供的借条,林某急了,“上面的签名和按印不是我的,几年前我出车祸造成肢体残疾,根本没有能力签名。”

  而王先生对老何所说没有异议。老何说,当时王先生把已写好的借条交给他,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后,他把28万元交给王先生。王先生说收钱后直接交给了陈某。

  登记结婚、抵押房子另有他人

  林某认为自己无辜受累,于是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借条及房屋抵押登记手续中的签名、按印的真实性进行鉴定。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上述按印确实不是林某的。

  因案件涉及夫妻共同债务,老何的律师去民政局调取了林某与陈某的婚姻登记资料。当法院将调取的资料送给林某时,林某觉得莫名其妙,说他与陈某生活了20来年,但没有登记结婚。当法院去民政局核实时,有个意外的发现,结婚登记所用照片上的男子与林某很像,但不是林某本人。

  原来在借款前半个月,该男子用林某的名字与陈某登记结婚,随后,他们凭结婚证去办理房屋抵押手续。

  据房管处经办人俞某回忆,当天,陈某说要把房屋抵押给老何,但丈夫林某身体残疾不能到现场办理,人就在办证中心停车场的车里。老俞便亲自到停车场查看,还问了“林某”几个问题。查看核对信息后,让其在相关材料上按指印。

  11月4日,三门法院再次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这次,借款人陈某还是未露面。林某告诉法庭,虽然分居,但户口本、身份证等一直交给妻子保管,没想到她会找人顶替自己登记结婚,还抵押了房产。

鉴于案情复杂,法院未当庭宣判。

(三门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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