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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起外籍人非法组织来华务工案宣判

两起外籍人非法组织来华务工案宣判

一被告人被驱逐出境一被告人被判刑

   

    今天,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缅甸人老强(译名)驱逐出境。

    老强系缅甸人,2011年7月至2013年3月,老强在缅甸召集欲到中国打工的阿妹、阿达等十多人,先后6次通过钻中缅边境的铁丝网后步行绕过木康边境检查站,或带持临时边境通行证的偷越者通过瑞丽边防检查站进入中国境内,顺利通过后,安排偷越者到浙江温州、台州等地务工,收取每位人民币1500元至2000元不等的费用(含路费)。台州边防支队三甲边防派出所在例行检查时,发现有外籍人士非法用工现象,故侦查告破,抓获组织者老强,偷越者均被遣送出境。

    近日,椒江区人民法院还审结了一起缅甸籍人员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被告人南埃梦(译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8000元。

    法官提醒:境外务工应选正规渠道。企业主在聘用外籍员工时,务必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和核实员工身份。同时提醒,出国务工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走正规渠道,到相关部门办理合法手续,切不可轻信他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椒江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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