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法院审判力量,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职位和名额:法官职位5名
二、选调范围对象:全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三、资格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热爱法院工作,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身体健康;
2、满三年公务员工作经历;
3、全日制普通院校法律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4、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者,或现任法官、检察官;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四、选调办法和程序
选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考察、公示、办理转任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0年9月13日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人事处(地址:台州市经济开发区市府大道399号)。
报名方式:本人到报名点报名。需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未经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现任法官、检察官应提供任职相关文件)、身份证、工作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资料,近期正面免冠二寸照片2张。法院系统个人报名的,先向所在法院政治处预报名。由本人填写《公开选调法官报名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近照2张。由各法院政治处于9月13日下午统一到中院政治部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人数不足选调名额3倍的,按比例核减选调名额。
政治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对象。
(二)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分综合知识和法律知识,采用闭卷形式;综合知识和法律知识考试成绩各占笔试成绩的50%。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前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根据面试成绩按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三)组织考察。中院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四)确定人选。院党组根据考试、考察等情况,在全面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择优确定人选。
(五)体检、公示。政治部组织拟选调人员按照国家公务员招考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七天,接受单位、干部群众监督。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五、联系电话: 88553003、88550008
二0一0年九月二日
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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