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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一等功个人杨卫东同志先进事迹

杨卫东,男,汉族,197211月出生,现任天台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员。

主要事迹:

杨卫东同志19976月毕业于汕头大学,法学学士,19991月到天台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街头法庭、执行局、审监庭、民一庭等部门工作,现为民一庭审判员、三级法官。作为一名普通的审判员,他虽没有惊天动地的业绩,但他十几年如一日,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尤其是他带病坚持开庭累倒在岗位上的事迹相当感人,赢得了单位领导、同事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赞誉。

一是忠于职守,无私奉献。杨卫东无论在执行岗位,还是审判岗位,都始终做到勤奋工作,甘于奉献。尤其今年以来,他身体就一直不好,9月初在单位领导和妻子的一再催促下,曾到医院治疗过几天,但他考虑到庭内另有一名同事住院,办案人手紧张,在向庭长提出年休假后又主动放弃。10月中下旬,他办理了年休假手续准备到医院进一步检查治疗,但又想把手头案件审结后安心养病。1023日上午,已连续打了两个晚上点滴的他仍牵挂着当天通知当事人到庭的两件案件,在妻子的陪同下坚持到法院工作,当他在主持第二起案件调解工作时,终因体力不支累倒在岗位上。在送往医院途中和医院抢救室里,杨卫东口里吐血,便血不止。医生们都说没见过这样险情。经院方全力抢救,到下午3时才苏醒过来。但就在这样的情况下,杨卫东还念念不忘尚未开庭完毕的案件,对探望他的领导和同事第一句话就是:请代我向当事人许尚焕作好解释,他的案子只好等我病好了再办。据庭内同事反映,该同志为完成繁重的审判任务,近两年近一半双休日时间在加班加点。

二是胸怀大局,敢挑重担。20077月杨卫东调到民一庭工作,虽然不是庭领导,但作为业务骨干,非常配合庭长工作,主动要求庭长把相对疑难复杂案件交给他办理。在两年零三个月时间里,他共审结各类案件280件,绝大多数属于比较复杂难办的案件,且年平均审结案件110多件,审结率在99%以上,均居庭内第一、全院前茅。他还牢固树立法院工作一盘棋思想,为了提高审判效率,主动将本不属于其工作范围的自办案件送达任务揽下,经常利用早中晚当事人可能在家的时间段,翻山越岭、走街串巷送达有关诉讼法律文书,使许多案件在他的坚持下顺利开庭并审结。

三是公正司法,促进和谐。他把对每一件纠纷案件的调处,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一次具体实践,常常不厌其烦、苦口婆心地劝说当事人“以和为贵”,尽量以调解协调方式结案。对于尚有一丝调解希望的案件,他都要做百分之百的努力,力促当事人相互谅解,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协议,绝不因一二次调解不成就一判了之。对调解不成的案件,他也要向当事人讲清判决结案的利弊,并详细阐明判决理由,令各方当事人领会判决意图,服判息诉,减轻不必要的讼累。杨卫东所办案件年均调解撤诉率都在75%以上,案件自动履行率在65%以上,均高于全院平均数约20个百分点,是所在法院干警公认的“调解能手”。 他忠实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本质要求,在街头法庭工作期间,有次上班途中路见别人骑摩托车翻车,主动将受害人送到医院救治,然后悄无声息地到回单位上班,直到被救助人按照法院警车将他送到医院的线索找到法院领导感谢时,才得知其做了好事不留名。

四是淡泊名利,清正廉洁。该同志出身农村,家境一直不好,父亲早逝,大哥在城里靠打工度日,一家三口都寄住在他家,日常生活费也需要杨卫东资助。但就在这样的困境下,他没有被外在诱惑所迷惑,为人硬气,在法院工作的十多年来,没有一起案件被当事人投诉信访,也没有一个人反映其有不廉洁不公正行为,保持了一名人民法官的清廉形象。他为人谦虚,淡泊名利,尽管是庭里加班加点最多的一个,但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没有向单位领导提过任何个人要求,在每年年终评选先进时还主动要求推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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