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文化 > 法官风采
2009年度二等功个人叶未赏同志先进事迹

基本情况:

叶未赏同志,男,19712月出生,19948月参加工作,现任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主要事迹:

近三年来,叶未赏累计主审案件579件,参加合议200余件。三年办结的案件平均审限不到30天,当庭宣判率则高达85%以上。自从被任命为审判员以来,没有一件案子超审限,甚至没有一件延长过审限。叶未赏同志办结的案件中,调解撤诉率非常高,2007年调解撤诉率为68.9%2008年为77%2009年为78%,三年平均74.6%,如果扣除公告缺席的,则高达90%以上,而自执率也高达60%以上。近三年经他办结的案件,只上诉7件,上诉率不到2%,没有一件被发回重审或者改判。

特别是2009年,三门法院试行了建院以来最为大胆的司法改革——法官助理制度后,每个业务庭室只设两名岗位法官,案多人少的矛盾非常突出,工作需要加班加点,叶未赏同志发扬“五加二、白加黑”精神,在担任庭长职务事务性工作大量增加的情况下,9个月内审结130件案子,在全院名列前茅。

在审判工作中,叶未赏同志力争把每案都办成铁案。为了让判决结果无限接近事实真相,他摈弃“坐堂办案”,努力实践能动司法,主动调查取证,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叶未赏同志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同时,不忘公正与效率并重。

在追求案件质量的同时,叶未赏同志特别注重案件的社会效果,把群众满意作为最高的追求目标。在审理案件时把调解贯穿到庭前案后,调解时尤其注意对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平衡,努力做到案结事了,胜败皆服。叶未赏同志廉洁自律他十几年如一日地不为钱财所动,不为人情所困,不为压力所惧,多次拒礼拒贿

叶未赏同志比较虚心好学,为了使知识结构和法学理念不断更新,他在职攻读了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叶未赏同志还不断地对审判经验进行总结,多篇案例被《人民法院报》和《台州审判》采用,2007年,他撰写的《论行政规章在民事审判中的适用》一文获全省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三等奖,2008年,他撰写的《论法官造法的规范及路径》一文获市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二等奖。叶未赏同志还经常将自己的学习心得与大家分享,在三门法院的法官论坛上,他以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为背景,作了《规则是如何创造的》的演讲,向大家介绍各国先进的法学理念,向大家推荐优秀的法学书籍,为提高三门法院的整体素质不懈努力。

在担任庭长职务后,叶未赏同志锐意进取、创新机制,在院党组的领导和统一安排下,积极推行法官助理制度,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法官助理工作模式,为三门法院的法官职业化作了有益的尝试。他还对庭室管理模式进行了大胆探索,初步形成了明快、主动、积极向上、和谐的工作氛围。经过努力,2009年,民二庭每个岗位法官平均办结220件案子,上诉只有10件,目前尚没有被改判和发回重审的。在办结的案件中,调解撤诉率为71.37%,平均审限只有32天,成倍缩短。总之,民二庭为三门法院各项数据在台州争先、全省居前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没有惊人的壮举,没有耀眼的光环,叶未赏同志以他平凡的事迹,信守法官“一心为民”的诺言,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构建和谐社会作着自己的贡献。

版权所有: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ICP备06050081号
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399号 邮编:318000  访问量:50552470

浙公网安备 331002020005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