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文化 > 法官风采
2009年度二等功集体温岭市人民法院先进事迹

基本情况:

温岭市人民法院现有干警162人,院长葛建明。

主要事迹:

温岭法院辖区面积920余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18余万,流动人口40余万;现有干警175人,其中审判人员100人,占57.1%;本科学历以上150人(研究生10人),占85.7%;派出法庭6个;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55618件,审结55373件,收结案数均居台州法院首位。在2009年7月召开的全国法院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该院受到最高法院通报表彰,并在全省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深化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电视电话会议上作经验介绍。

以和谐司法为己任,严厉打击犯罪,保障社会安定。五年来该院共受理刑事案件7079件,审结7049件,刑事审判始终坚持宽严相济政策,把打击的锋芒对准杀人、绑架、“两抢一盗”等暴力犯罪及贪污受贿犯罪,同时宽严相济保障合法权益。少年审判推行分案关押、分案起诉、分案审理、圆桌审判,与市司法局联合设立社区帮教基地,通过庭前“三见面”、庭中“三引导、庭后三帮教、案外“三联系”构建少年审判立体多维新模式。积极探索实践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开展,按照一案一表一评一档要求制作《量刑均衡表》、《数罪并罚量刑表》等,改革庭审程序,开展庭审观摩,总结出个案量刑“五步法”,规范法官裁量权。

以能动司法为手段,加强民商审判,促进社会和谐。民商事审判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原则,五年来共受理30305件,审结29678件:一是特色调解机制不断完善。逐步形成审前调解、协助调解、温馨调解、巡回调解多维一体特色调解新机制,能动化解了大量群体性、突发性案件。09年审前调解案件1178件,平均审限仅1.5天,协助调解员制度被最高人民法院编入《新时期人民法庭工作手册》。二是诉调对接工作良性互动。与司法局共同出台《关于建立“诉调”对接机制的实施意见》,积极商请司法局在我院立案接待大厅(法庭)设立人民调解窗口,在市交警队、总工会设立调解小组,制定出台《温岭市人民法院关于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实施办法(试行)》等,初步建立起了“诉外指导、立案引导、诉中协调、司法确认”诉调对接工作新模式。三是打击虚假诉讼取得实效。仅09年就查处虚假诉讼案件46人,其中3人处以罚款,1人予以拘留,2人被判处刑罚。四是服务企业发展落到实处。在金融危机背景下,灵活把握涉企案件办理尺度,0708两年就成功化解涉企批量案件32批次11062124人;主动与市政协联系,开展为企业免费“法律体检”活动;召开知识产权座谈会、制造行业座谈会,有针对性给予法律指导;对我市32家有法律需求的企业实地走访,开展面对面门诊,帮助企业分析存在的困难并提出建议;根据涉金融案件增多,深入小额贷款公司调研,为金融企业提出预防法律风险的措施和对策;针对群体性劳资纠纷案件多发,专门出台“快速立案、快速调解、快速执结”制度等。

以协同司法为载体,强化行政审判,破解执行难题。该院五年来共受理行政案件483件,审结480件,政审判更加注重加强与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共同协调处理案件、主动沟通取得共识、提出司法建议和培训学习等方式,逐渐形成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机制。执行工作逐步形成了“理念人性化、力度穷尽化、时机灵活化、措施多样化、舆论主导化”的良好局面,工作表现为:一是理念人性化。倡导人性化执行,坚持说服教育和强制执行相结合,五年执结18087起案件,未出现一起因执行方式不当引发的暴力冲突事件。二是时机灵活化。灵活把握执行有利时机,开展夜间突击执行、凌晨片域执行等,根据工业、农业、渔业等乡镇区域不同特色,灵活选择农耕、秋收、禁渔伏休等期间开展执行,收到良好成效。三是手段多样化。形成“一主动,二告知、三回头、四曝光”执行机制,灵活运用被执行人财产申报、金融机构集中查询、房屋查封、司法拘留等手段破解执行难题,此外还在各镇街道综治办设立执行工作联络室,将执行工作纳入镇街道综治目标考核,建立解决执行难问题联席会议制度,成立执行指挥中心,不断加强与公安、银行、城建、土管、新闻媒体协作等。

以民本司法为追求,健全便民诉讼,做好维稳息访。该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努力打造立案大厅“为民、便民、亲民、利民”窗口形象。推行民商事案件快速立案机制,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当场予以立案受理,当日立案率达100%,1小时内立案率达95,被命名为全省法院立案接待大厅“文明窗口单位”。 对于涉及赡养费、抚养费、医疗费用、人身损害赔偿以及外地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等严重影响当事人生活、生产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依法及时保护其合法权益;针对老弱病残等特殊当事人,探索推行口诉立案、上门立案、预约立案等;对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实行减、免、缓收诉讼费,确保困难群众打官司的权利。高度重视信访化解工作,狠抓源头预防的同时做好排查化解稳控工作,逐案分析研究,逐件落实包案,逐件因案施策,限期化解,有效稳控,不断完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建立涉诉信访源头预防责任制度、信访档案备查制度、典型案例剖析通报制度及院长、执行局长定期接访制度等。

以基层司法为根本,加大司法投入,创建法庭特色。作为全省派出法庭最多的基层法院之一,该院年均投入法庭改造经费15余万元,石陈法庭曾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庭,新河法庭、泽国法庭被评为省级模范五好法庭。开展六个人民法庭“一个法庭创一个品牌”活动,结合法庭所辖区域不同特征,农业区倡导温馨调解文化,商贸区倡导诚实守信文化,渔业区倡导便民服务文化,切实发挥基层法庭一线优势,破解基层司法难题:如箬横法庭的协助调解员制度,聘请具有较高社会威望的社会人士担任协助调解员,由双方当事人自主选择协助调解,取得较好的司法效果,调解撤诉率达80%以上;新河法庭针对辖区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较多现象,推出温馨调解模式,通过设立温馨调解室,室内摆放调解圆桌,墙上张贴标语,播放法官寄语等,从情理法的角度化解家庭矛盾纠纷;为切实解决偏远地区群众诉讼难题,新河、泽国法庭还于2006年正式挂牌设立了滨海、牧屿巡回审判点,定期安排干警到巡回审判点开展立案、送达、调解、庭审和宣判等诉讼工作,年均结案100余件,全部实现案结事了;石陈法庭地处沿海渔区,针对当地渔民以船为家、常年在外作业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送达到船头、开庭到村头、利用禁渔伏休期间开展执行、回访、判后答疑等。该院人民法庭工作还将在今年全省人民法庭工作例会暨经验交流会上作经验介绍。

以廉洁司法为保障,加强队伍建设,丰富法院文化。该院始终坚持“正确导向引导人、有效机制激发人、透明程序吸引人、严明纪律监督人”的管人、用人指导思想,注重队伍整体素质的培养和提高,通过教育培训、下派锻炼、轮流信访、岗位练兵、干部交流、拜师学艺等方式,不断提高一线法官对大局时事的把握能力、对社情民意的洞察能力、对调解的促成能力以及对内外监督的沟通能力。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对部分法官开展的绩效评估工作,认真撰写自查报告,客观反映存在问题,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做到“边查边改、边评边改、边整边改”,以此转变干警工作作风,树立勤政为民思想,提高司法效率和审判水平。重视队伍廉政建设,通过组织学习,警示教育,专题讨论,案例剖析,对照检查等方法,切实解决队伍中审判作风、工作作风等问题。每年开展廉政主题演讲比赛;组织全院干警前往监狱等地接受警示教育;设立法院“清风室”,举行廉政文化笔会;在局域网上开辟《廉政清风》栏目;与市司法局共同出台《公正公约》,切实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严格落实最高院“五个严禁”规定,敢抓敢管着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等。

版权所有: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ICP备06050081号
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399号 邮编:318000  访问量:50550066

浙公网安备 331002020005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