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文秘速录人员通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文秘速录人员1名(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报名条件
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2、1982年4月以后出生,男性,台州户籍;
3、法律或文秘专业本科学历,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中文录入每分钟70字以上。
二、 报名时间、地点
有意者持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和其他相关证明(并各附复印件1份)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有单位的须凭单位介绍信),于4月1日上午9点至11点到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椒江市府大道399号)报名。
三、经考试、体检和考察,择优录用。劳动者与台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试用期3个月。咨询电话:88553003
2010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