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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梅矫健同志荣立个人二等功

基本情况:

梅矫健,男,1979年10月出生,现任台州中院民二庭审判员,主要从事商事审判工作。

已获荣誉:

2010年度受本院嘉奖一次,2011年度获个人三等功。

主要事迹:

2008年下半年自天台法院选调至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从事商事审判工作以来,该同志始终牢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宗旨,秉公办案,踏实做人,忘我实干,忠实履行了一名法官的神圣职责。

一、勤于学习,刻苦钻研精业务

该同志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人民司法制度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增强“三个至上”的司法理念、服务发展的大局意识和司法为民的群众观念,增强党性修养和理性思维能力。锲而不舍地学习民商法理论、新修改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进行研讨交流,着力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本领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有效提升庭审驾驭能力、诉讼调解能力、法律适用能力和文书制作能力。

二、忠于职守,秉公执法铸天平

该同志总是对自己严要求、高标准,经常自觉利用周末和晚上的休息时间加班加点,一丝不苟地完成本职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领导和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办案质量和效率得到领导和同事的一致认可,从未出现过因主观上不重视而使工作出现纰漏的情况。2010年全年共办结一审案件5件,二审案件80件,折合办案数97件,完成个人年度办案指标数240%,平均办案周期40天;2011年全年共办结一审案件2件,二审案件83件,折合办案数98件,完成个人年度办案指标数245%,平均办案周期40多天;2012年度全年共办结二审案件94件,折合办案数106件,完成个人年度办案指标数265%,平均办案周期41.61天,连续三年办案数量、民事调撤率、平均审理天数、归档率等各项考核指标均名列全庭前茅。近三年来共参与开庭近900件,最多的一周开庭15件,一天开庭4件。所办案件中无错案、无被发回重审或被改判,也没有重大信访涉诉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闲暇之余,认真撰写调研论文,并有一篇论文《浅议动产他物权善意取得制度》发表于中国法学论坛上。

三、善于调解,巧解纷争保安定

当前我国现正处在社会转型期、矛盾凸显期,我市中小微企业困难重重,针对此现状,该同志始终司法和谐的理念引入人民法院为人民的活动中,将调解工作放在商事审判工作的首位,虚心向老同志学习调解技巧,不断探索调解新方式积极帮助符合产业调整要求但暂时遇到困难的企业恢复生机,为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供司法保障。精心审理民间借贷案件,加大对借贷事实的审查力度,引导和规范民间金融健康有序发展。在当事人有说情的情况下,拒绝吃请,反过来掌握当事人的诉讼心态,耐心细致地对说情者进行解释,做其思想工作,叫说情者去做当事人工作,以促进调解。在办案过程中,经常碰到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及法理与情理不一致的情形,对此不是简单地适用法律一判了事,而是尽量做调解工作,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而不是结案了事。2010年调解执行7件,调解后当事人自愿撤诉8件,调撤率为18%;2011年度调解执行二审案件11件,调解后当事人自愿撤诉16件,调撤率约为33%;2012年度调解执行二审案件12件,调解后当事人自愿撤诉19件,调撤率约为34%。

四、敢于拒绝,清正廉洁护法威

该同志能严格执行“五个严禁”规定,做到请吃不到,送礼不要,牢固树立“处事要严谨,讲话要亲和,办案要公正,为人要清廉”的法官职业形象。在面临权与法、情与法、钱与法的考验该同志始终以清廉为准绳,做到清醒、清静、清正。为公正履行职责敢于说“不”知难而进,迎难而上,保持了一名党员干部和人民法官的高尚气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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