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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民三庭荣立集体一等功

基本情况:

台州中院民三庭现有干警7人,审判人员6名,庭长袁晓贞。

已获荣誉:

2008年、2010年全省知识产权审判先进集体;

2009年、2011年全省涉外商事审判先进集体;

2009年获集体嘉奖;

2010年获集体三等功;

2011年获集体二等功。

主要事迹:

台州中院民三庭自成立以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涉外商事审判职能作用,既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又及时有效地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纷争矛盾,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五年分别办结一审案件102,142,232,403,607件,二审案件5件。至今无一件案件被改判或发回重审取得了结案率高、服判息诉率高、调解撤诉率高,上诉率低、无发改案件、无信访上访案件,无超期限案件、无矛盾激化案件、无枉法裁判案件等“三高一低五无”的良好成效。协调精力的大量投入,使大部分案件和解结案,调解撤诉率均在90%以上,今年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达100%。是全省唯一一家每年调撤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的庭室。

一、强化大局意识,积极推动“创业创新”和“转型升级”。

能动司法,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探索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中民事、行政、刑事程序“三审合一”的审判模式,成为全省第一家实行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三审合一”审判模式的中级法院。通过做到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刑事诉讼的有效衔接,确保司法裁判尺度和执法标准的统一,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司法资源的整体效益。积极探索实施调查令制度,开展知识产权巡回审判,能动服务于地方特色产业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需求。

二、突出案结事了,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综合运用法律释明、案例提示、成本核算等方法,耐心细致地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解决当事人信息不对称和裁判预期不合理等问题,找准当事人利益平衡点,合理设计调解方案,努力做到既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利,帮助其智力成果实现市场化,又能让侵权人通过合法途径使用他人的智力成果。协调精力的大量投入,使大部分案件和解结案,调解撤诉率去年、今年保持在96%以上,今年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达100%

三、规范程序运行,着力提高案件的质量与效率。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注重以制度规范决策、引导行为、强化作风,使每一个环节和方面都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为审判程序的顺利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坚持司法透明。全面、客观反映案件审理全过程与诉辩双方的主张,增强说理性,力求胜败皆明。慎用证据失权制度,加大依职权调查取证力度,尽最大可能查明客观事实。三是引导诉讼维权。针对知识产权诉讼专业性强,当事人诉讼能力弱等特点,全面实行权利义务告知和风险提示,引导权利人正确举证。对提出的诉前禁令和诉前、诉中证据保全、财产保全等申请,努力克服事多人少的矛盾,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均立即予以受理,确保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实施保全措施。

四、延伸司法服务,切实增强司法维权宣传力度。

一是多形式开展知识讲座。二是多方位组织庭审观摩。三是多渠道宣传审判工作。积极向《人民法院报》、《浙江法制报》、《钱江晚报》等主流媒体投稿,发表篇各类宣传报道。同时充分借助本院和上级法院对外网站,及时宣传审判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

五、注重调查研究,努力提高审判法官的司法能力。

注意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展开调研,分别就商业秘密侵权判定、商标侵权反向混淆等专业问题形成多篇调研文章,为完善立法,指导审判实践提供有效参考。努力寻求服务和保障企业创业创新的有效途径,以指导报告的形式,促进企业知识产权、涉外商事管理和保护制度的完善,针对政府和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发送司法建议近20件,相应单位在收到司法建议后及时整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司法建议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我庭针对党政机关为被告侵犯著作权纠纷多发现象,对相关案件进行剖析总结,写了要情专报《台州中院反映党政机关侵犯摄影作品著作权案件频发损害党政机关形象应予重视》。为此,省高院齐院长也十分重视,作出专门批示,要求各方面予以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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