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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素质严格管理 提升服务再创佳绩
 

增强素质严格管理  提升服务再创佳绩

——仙居法院法警大队大队长郑华平主要事迹

郑华平同志1982年分配到仙居法院工作后,对仙居法院司法警察大队的创建、壮大、发展倾注了大量精力和心血。1997年法警大队建立,郑华平同志即担任副大队长,1998年任大队长至今。期间,他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为审判工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务指导方针,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带出了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具有坚强战斗力的司法警察队伍,为服务审判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他所取得的成绩得到上级法院和本院领导的肯定,先后19次被评为本院先进工作者、执行能手、县级机关好党员、优秀驾驶员,1988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01年仙居法院法警大队被省高院授予优秀司法警察大队,该队有11人次参加全省法院司法警察培训获优秀学员称号。2006年该队参加值庭238次,押解被告人116人次,参加执行案件101件次,2名队员参加全省司法警察技能比赛取得较满意的成绩,全市法警考核获团体第一。

一、强化学习,注重素质提升

郑华平同志到法院工作,特别是担任法警大队副大队长、大队长后,对自己和法警大队在政治理论、业务知识上提出了更高要求,努力把法警大队打造成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的司法警察队伍。一是强化政治学习。2006年,继续坚持每周一晚学习夜、每月一堂政治教育课,加强法警政治理论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风廉政纪律教育,提高法警政治理论素养。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大讨论活动为载体,他与队员一起先后系统地学习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观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系列讲座》、《阳光天平》、警示教育片《被贪欲吞噬的灵魂》,组织学习了由台州市政法委编印的《台州市政法系统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暨“公正执法、一心为民”大讨论活动案例选编》,并按要求认真作了读书笔记,分析了工作中的不足,提出了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全体法警的政治理论水平。二是强化文化学习。郑华平同志非常重视自身和法警的文化知识学习,在自己已经40多岁时毅然报读本科,通过3年的努力学习取得法学本科学历。在提高自身学历层次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法警参加专升本学历学习,帮助制定、落实学习计划,为法警听课、复习、考试提供时间和便利。现全队9名法警有7人达到了本科文凭,其余正在参加本科学习。加强法警文字写作能力的培养,鼓励法警参与信息、宣传、调研的写作,法警队伍的文化素质有了大幅度提升。三是强化业务学习。每周与其他法警一起学习刑法、民法、刑诉法、民诉法等与法警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加大对法警法律知识教育的力度,为法警有力服务于审判、执行打好基础。每月学习《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等与司法警察相关的条例和有关规定,以全面、深入掌握司法警察的管理规定,从而做到有效管理法警队伍。

二、强化训练,注重业务提升

随着审判工作不断发展,法警任务也不断繁重,也要求法警必须具备过硬的真功夫。2006年,郑华平同志带领法警大队的干警积极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加强法警的日常训练,业务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定好计划重实效。郑华平同志年初即亲自部署训练工作,从仙居法院和法警大队的实际出发,提出初步方案由全队法警集体讨论,制定出严密科学的训练计划。合理安排任务,做到训练时间、精力、人员到位。对法警时刻强调要重视训练工作,在训练前提出要求,明确训练任务,训练时一同训练,检查训练工作,增强法警训练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促使训练取得实际效果。二是紧抓日常提水平。郑华平同志经常利用下班时间和节假日进行押解、看管的动作及情况处置、擒敌拳、射击、处置突发事件模拟演练,组织法警定期到野外进行短跑、长跑,不定期组织法警与武警、公安举行篮球赛等活动,每次都自己带队参训、参赛,形成了积极向上的训练氛围,促使自己和法警时刻保持良好的体能。二是重视集训强技能。郑华平同志积极选送法警骨干参加中院、省院组织的集中培训,同时邀请县武警中队的教官组织集中训练,对新录用法警重点培训法警业务技能,对已工作多年的法警重点训练新项目、新技能,现所有法警都进行了队列、擒敌、警棍盾牌术、体能、射击和理论知识等项目训练,为保障审判和执行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特别是新法警参加省院的司法警察培训中,在郑华平队长的指导和影响下,积极投入到集中训练当中去,克服体能条件差、项目不熟悉等不利因素,苦练基本技能,最终都以优异的成绩结业,2006年第五期全省司法警察培训时,仙居法院有3名法警都被评为优秀学员

三、强化管理,注重效能提升

在从事司法警察工作过程中,郑华平同志十分注意健全严格的工作管理制度,总结了自身多年的法警工作经验,汲取了其他兄弟法院法警大队好的做法,对司法警察职责、管理、训练、考核等管理方面进行了完善,有效地规范了法警工作。一是规范警员管理。郑华平根据司法警察工作特点和上级法院要求,严格按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的规定,把全院所有法警统一编队归口管理,理顺法警人事以及与审判、执行、司法行装的关系。管理中实行统一制定训练计划、统一安排任务、统一调用警力、统一指挥行动,确保法警队业务和管理的相对专业化。二是规范装备管理。郑华平同志多次向党组提建议,积极争取对法警队经费的投入,配置了防盗窗、防盗门,改建为羁押室,对其中一个羁押室进行了软包装。增加了1辆性能更好的警车,更换了1辆警车,目前法警队共有警车2辆,并对其中一辆安装了铁笼。配备固定电话4门、安检器2台、照相机1台,每个法警均拥有头盔、警棍,购置了手铐10付、警绳5条、警戒带250米。在警用器材、装备尽可能得到配备的情况下,他又对设备进行统一、有效管理,制定和完善警力调派制度、警用械具的管理、借用、保管等一系列制度,对安检器、头盔、手铐、照相机、警车等器材、装备统一由队长保管、调度,枪支、弹药放置于县武警中队枪库。三是规范管理制度。郑华平同志进一步加强法警制度制定,以完善、规范、到位、有效的制度规范法警管理。建立司法警察工作台帐,完善了法警工作档案,建立了法警个人素质档案和训练工作制度,建立了《司法警察职责》、《司法警察政治业务学习制度》、《警员技能训练制度》、《法警押警、押送被告人工作制度》等制度,从政治业务学习、警容风纪、值班、押解、值庭、装备管理、教育训练等方面进一步予以规范。建立健全了司法警察大队职责、大队长领导职责、司法警察职责、警队工作例会制度、日常工作制度、安全保卫制度、武器装备管理制度、警力调动制度、着装规定、警用装备管理规定、枪弹管理规定、保密规定、廉政建设规定等规章制度,作为法警工作和行动的准则,使法警工作走上以制度管人、管物的轨道。

四、强化服务 注重形象提升

郑华平同志始终把自己置于服务人民、服务审判的位置,带领法警全心全意做好本职工作,树立了尽心尽职、一心奉献司法的法警形象。一是维护庭审秩序,服务审判工作。对司法警察而言,值庭工作是一项最基本的日常工作,郑华平同志自己也是经常从事值庭工作,把它当作锻炼业务的一种途径,又作为示范引导年轻警员熟悉法警的好办法,更是一心为民、全务服务审判的具体表现。19年来,郑华平同志对每一件开庭审理、宣判的案件,必定亲自到场,指定负责人员安排好工作,庭审、提押时定人定岗,防患于未然,严防人犯违规,杜绝人犯脱逃,并对重大案件的庭审旁听人员进行登记,有效维护了正常的法庭秩序,确保了庭审参与人员的安全2006年,郑华平带领司法警察大队出动警力1466人次,参加押解值庭活动786次,押解被告人380人次,未发生一例被告人自杀、脱逃、自伤、自残以及串供现象,也未发生其他安全事故,确保了警务工作万无一失。2006418日开庭审理5名上访户不服公安局行政处罚行政诉讼一案,全县乡镇信访负责领导、全市公安机关负责信访人员、全县的信访老户以及群众300多人参加旁听,5名上访户情绪非常激动。郑华平同志事先制定预案,安排2名法警在审判区值庭,1名法警和1名干警负责审判楼与办公楼通道把关,审判庭门口由2名法警引导旁听人员进出,自己与1名法警在旁听席巡查,并准备了数码相机和摄像机,全程摄录庭审过程。由于庭前准备充分,庭审中预防措施到位,庭审活动顺利进行。是维护办公秩序,创建安全环境。郑华平同志在积极协助行装科做好每天24小时的安全保卫的情况下,又主动向党组提出申请,要求担负节假日的全部值班任务。在每日的值勤中,遇到当事人缠诉缠访甚至无理取闹,郑华平同志先引导当事人到信访接待场所,后做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对纠缠、谩骂、侮辱、诽谤法官,或阻拦法院办公车辆出入的当事人,在服教育无效后,强行带离现场,情节严重的实施司法拘留。他经过精心勘察,向党组提议在审判楼与办公楼建立隐密通道,出现当事人哄闹法庭、哄抢当事人等紧急情况时,可以护送法官从该通道回到办公楼,引导当事人从该通道安全离开法院,有效地保证了人民法院良好的工作环境,保证了审判工作正常有序进行。三是发挥自身优势,完成协助任务。法警在执行中有其自身特有的优势,郑华平同志充分认识并发挥法警的优势,在执行局、法庭申请用警时做到随叫随到、随时出警,在装备、人员方面给予足够的支持,并且制定周密的措施。一年来,带领法警参与协助强制执行162次。执行中遇到突发或暴力抗法事件时,郑华平同志总是不顾个人安危冲在前面,积极制止不法行为,并组织法警警戒,维持执行现场秩序,确保执行人员人身安全和案件顺利执结。郑华平同志在全力优先保障审判、执行安全同时,还确保警令畅通,不折不扣执行上级法院的调警令,并按要求准时到位,保质保量完成所担负的任务,2006年抽调2名法警代表中院参加全省司法警察技能比赛取得优异成绩,为市中院获得总分团体第一,单项业务理论第一、射击第一、队列第二作出积极努力,得到中院领导和法警支队的肯定和表扬。郑华平同志还随时安排警员出警协助立案庭、业务庭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保障保全措施的切实落实和审判人员的人身安全,2006年协助保全16件次,有力促进了民商事审判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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