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心调解50年
——记最高法院功勋天平奖章获得者陈民弟
前几天,79岁的陈民弟老人如约来到仙居法院办公室,老人瘦高的个儿,黝黑的脸,憨厚得与农民没两样。可正是这位老人,在人民法庭干了30多年,在法院干了39年,他因长期在基层工作,获得了最高法院颁发的天平功勋奖章,他是仙居县解放以后的第一代审判员。当我们一说起民事调解工作,老人的话匣子一下子打开了。1953年,陈民弟22岁,来到仙居法院工作,从那时起,民事调解工作便开始伴随他的人生,至今,陈民弟老人已潜心调解50多年,调解与他终身相伴。
千钧一发之际
1956年,老陈被任命为审判员,这年仙居县就他一名审判员,他被安排在皤滩法庭工作,此时该县只有皤滩和双庙两个人民法庭。从此,他走遍了仙居西片每一个村庄,淌遍了西片的每条溪河。
没有休息天,也没有白天黑夜。一条军用干粮袋里装满了诉状和卷宗,随身带上粮票和钞票,徒步走村串户办案子。一路走去,一路调解,一路结案,吃住在农户。
解决了无数的纠纷,化解了无数险情。老陈自己也说:“太多了,说也说不完,记也记不起来了,但有几件案件触目惊心,所以还历历在目,好像就发生在昨天。”
50年代末,农民对赖以生存的土地的权属,以及与农业生产相关联的事看得比天还大。有一年,皤滩有两个村为水利灌溉事宜发生了纠纷。这两村姓氏相对集中,宗族势力也很强大。
先是个别村民之间的争吵,矛盾很快地步步地升级。两个村里的头面人物均出场,召集全村村民商量对策,结果双方不约而同地商量出“去抢水”这一对立化的对策。并定好时间、地点,两村村民集体械斗。
这时,有村民气喘吁吁地跑到法庭,将消息告知时任皤滩法庭审判员老陈。他来不及想其他办法,因为那时没有电话,也没有汽车,向上级汇报情况,争取支援的唯一办法就是,骑上法庭仅有的交通工具——自行车去县城或其它该去的地方汇报、搬救兵,然而不是所有的路都可以骑自行车的,沿途许多地方还得自行车骑人,靠人背自行车走,很不方便。
时间紧迫得不容老陈细思量,他立即快速赶往出事地点。此时双方均召集了数百人,剑拔弩张,喊声震天,对峙于一块狭窄的草籽田间,千钧一发之际,老陈赶到了。只见老陈快速冲到草籽田的中间,一屁股坐到地里,朝两方人高声喊道:“你们要打架,双方都来吧,都来打我吧,先踏过我的尸体,你们再打。”两村村民都看呆了:这不是大家都熟悉而又尊敬的陈审判员吗,打谁也不能打他呀。
于是场面很快镇静下来,变得鸦雀无声。这时老陈站了起来说:“想要解决问题,双方各派3名代表来,咱们就在这里讲,什么都好商量。其他人都回家去。”随后,老陈将双方的几位主要干部叫到身边,让他们分头去做村民的思想工作。半小时后,村民都陆续散去,留下两村的村干部在原地协商,当天下午就达成了和解。一件万分危急的纠纷就这样化解了。
还有一次,也是50年代末。皤滩汤坎头村与吕前村为溪滩地权属发生了纠纷,很快矛盾升级,双方打算大打一场。有天晚上,吕前村组织了几百名村民在争议的溪滩里埋伏,向家里交代了后事,等待汤坎头村人来争地时,先下手为强,往死里打。
有村民向老陈报告了这一情况。老陈当即就步行往吕前村溪滩地出发了,此时已是晚上,山村的夜晚来得格外快也格外地黑,太阳下去不久,便伸手不见五指了。
老陈趁黑走到吕前村村口溪滩地附近时,突然草丛中蹿出几条黑影,手里握着木棍向老陈扑来,老陈当即大声说:“我是法庭陈民弟,你们是什么人。”这时,黑影打开手电筒,一看果然是老陈,嘿嘿笑道:“原来是你,我以为是汤坎头人。”
老陈接着就劝他们不要打了,派代表来,一起调解,当晚村民一一散去。不久,在老陈和当地党委政府的协调下,纠纷妥善解决。
真诚铸就信赖
笔者佩服之际,不禁惊呀:“是什么力量让你有如此惊人的胆略,处理危急事件有如此好的效果?”老陈用朴实的语言回答了笔者的问题:“一是群众都认识我,二是群众也相信党,相信法院,于是也就相信我。”的确,老陈这一代人用心与群众建立起牢固的信赖基础,也建立了牢固的友谊基础和调解工作基础。
老陈给笔者大略地讲述了他们办案的流程。法庭设在皤滩,管辖田市、横溪两个区。如要到安岭去办案,自行车是无法骑了,就步行。沿途的案件放到干粮袋里,一些群众的口头反映记在心里。一大早出发,一路上逐案走访,能调解的当场调解,当场调解不了的,通知双方当事人晚上到指定地点继续调解,一天忙下来,走到横溪镇往往天黑,就住在横溪镇,晚上继续调解。第二天,从横溪出发,沿途办案,到陈岭天黑,住下。第三天一早从陈岭出发,到安岭天黑,住下。一路上都是以天亮、天黑为时间点,没有上下班概念。当时没有饭店,也不许吃饭店,就到老百姓家里吃。老百姓见了法庭人员如见亲人一样,非常高兴和欢迎。住宿就与乡政府同志一起睡。在老百姓家吃饭后,就付给他们每餐半斤粮票二角钞票,老百姓死活都不肯要,他们临走时就将钞票和粮票塞到老百姓家里某个角落里,回头让村干部告知。
办起案子,那才叫认真。每件案子都反复做工作,村里、乡里,村干部,乡干部,亲朋好友都与法庭一起做工作。一些较为复杂的案子,住到现场10多天,做工作解决问题,一心一意为群众着想,一心一意为彻底解决纠纷,一心一意体现党的政策。
1980年前后,下各镇村民应某某因为天天打老婆,结果老婆一怒之下抛夫别子,跑到临海某村与他人同居,数年下来生了两个小孩。妻子出走后,数年间应某某与小孩吃尽了无妻无母之苦。当他得知妻子在临海的确切地址后,就向法庭报告。显然,其妻已构成重婚罪,可是老陈和同事们并没有立即按刑事案件处理,而是想尽一切办法使应某某的妻子回到应某某的身边,重建这个本该和睦的家。与临海法院联系后,老陈就赶到临海应某某妻子的所在地,住到该村,一住就是半个月。每天一吃好饭就找人谈,反复做应某某的妻子、男方及男方家人亲戚、村干部及有关群众的思想工作。半个月下来,终于做通了各方的思想工作,女方自愿回仙居与应某某和好。最后,老陈与应某某妻子一起回到仙居。应某某感激万分,当即表态今后再也不打妻子了,一定要好好待妻子。
十几年后的1994年,老陈退休后,帮下各粮管所办事情,一位50多岁的农民见到老陈立即停下手头活说:“你是老陈同志吗,全靠你好,我们现在一家很幸福,要没有你我哪有家。”他就是应某某。
老陈的联络经也给了笔者很大的启发。他说:“法院办案人员,不要整天坐在办公室里,要走出去主动与各有关部门联系,与各色各样的人打交道。”白天,只要有空,老陈就走出办公室,到乡政府、派出所、粮管所等有关部门走走,互通有无,联络感情,了解情况,到村里与调解主任谈天说地。街上一位补鞋匠,因为脾气古怪,人称“五爪猪”(猪脚都是四个爪子),谁也不敢搭理他,可他却成老陈的好朋友。在此后的工作中,这位补鞋匠无数次为老陈办案提供了可靠的真实的案情,帮助很大。
就这样,辖区内的群众都认识了老陈,这是他调解工作的牢固基础。
无私尽显本色
短短两个小时的交谈,年过耄耋的老陈,无数次动情地说:“党对我们真好,我们现在的生活真好,我很知足了。当初参加工作时,压根没想到老了会给我发退休工资。”但据我所知,老陈生活得并不富裕,一直住乡下,城里没房产,这对于担任过法院党组成员的老同志来说,应当算比较清苦的。
可是老陈从没有为生活叫过苦。县法院每月8日召集老同志活动,常有院领导前往征求意见,将近20年了,老陈从来没向组织提过生活上的要求。相反的,在最近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院党组4月8日集体征求老同志意见,领导问他生活得怎样时,他说是一句话:“非常好,要吃有吃,要穿有穿,什么都有。不用领导操心。”接着,老陈认真、诚恳地发表了自己的意见:一、一定要多做调解工作。二、不要急于判决,否则群众可能难理解。三、一定要多与当地党委政府多联系沟通。总之调解工作对社会意义很大,一定要做好。
老陈不光说在嘴上,而且始终用行动坚持着他的主张。退休后,老陈住在寺东村,家里房子正对着大马路。这条宽敞的马路常出交通事故,老陈就成了义务调解员。每当出事故了,老陈就主动上前,帮着扶起伤者,或送医院,或帮忙治伤,然后帮着保管车辆什物。这些工作做好后,他就开始为两方调解,双方面红耳赤、剑拔弩张时,老陈一席合情合理的话冰释了矛盾。
可是,这个义务调解员的确不好当。有一次,门口出交通事故,老陈自觉地上前,为两方分析道理,以便解决纠纷。哪想到一方当事人竟然以为老陈是另一方当事人请来当说客,竟然与老陈争吵,还想动手,这时当地一位村干部走了过来说:“他是法院老干部,老庭长,长期帮人调解的,你这人怎么这样不讲道理。”
当天,老陈想今后再也不讲案了,可是没多久,他又操起了老本行。他是见不得人争吵啊。
老陈在法院深受欢迎,许多法官、领导都常邀请他到法院、法庭来作客。他从来不去,他说:“我们退休的老同志,到法庭、法院,会让同志们为难,影响他们工作,他们很忙,我去了,他们要停下工作陪你说话,没必要。”可是老陈一到法庭,就肯定是帮法院解决问题的。
有一次,老陈的一位亲戚因欠钱,被法院执行,白塔法庭准备依法拘留他这位亲戚。这位被执行人一边与法庭办案人员说明是老陈的亲戚,一边派人到老陈家里,请老陈帮忙。这时,老陈反而开始做亲戚工作,让他主动履行义务,最后他对亲戚说:“你如能保证能履行判决义务,我就去说,如不能,我肯定不会去的。”亲戚最后保证了,老陈来到法庭,庭长说明情况,让其亲戚履行了案件义务,全案执行完毕。
来源:“中国·台州人大”网 作者:王华海 童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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