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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法院何才宁同志荣记“个人二等功”

临海法院何才宁同志荣记“个人二等功” 

 

基本情况:

何才宁,男,1972 2月出生,现任临海市人民法院白水洋法庭庭长,主持法庭全面工作。

已获荣誉:

2007年度个人三等功。                                               

主要事迹:

何才宁同志扎根基层人民法庭十五年,他时刻遵循“司法为民”的宗旨,围绕“公正与效率”的主题,积极落实“三项承诺”的各项为民措施,兢兢业业,团结同志。2009年-2011年共办结案件615件。自2004年底担任白水洋法庭庭长以来,白水洋人民法庭连续七年做到“无改判发回重审、无上访、无矛盾激化”案件,成为实实在在的“平安法庭”。

一、强抓队伍建设,保障案件公正审判

队伍建设是一切工作的基石,七年来法庭干警没有受到任何不廉洁的投诉。作为庭长,何才宁同志在平时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更是廉洁奉公,率先垂范,并努力营造一个“生活开心、学习用心、工作顺心”的良好工作环境。利用每周学习夜,开展审判业务学习,廉政警示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奉献精神教育。通过学习,大家不仅增强了司法业务能力,更可贵的是增强了廉洁、公正、奉献的意识。保证了白水洋法庭多年来“零错案、零上访、零投诉”。

二、重视信访工作,树立亲民法庭形象

农村司法资源严重缺乏,每天都有许多当事人到法庭信访或者法律咨询。何才宁同志从明确职责入手,树立“当事人利益无小事”的信访理念,制订《首问责任制》。自己带头做好信访接待工作。落实案件释明制度,对来访当事人不是踢皮球,而是耐心说理说法,努力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主动和镇镇府建立信访案件横向联动,对部分信访案件进行多部门协调解决,有效的解决了部分突发性信访案件。七年来,白水洋法庭没有发生一起到市级以上部门上访的事件。

三、“预防”、“调解”相结合,力促“案结事了”

1、建章立制,把好“五个关口”

多年来,白水洋法庭没有发生一起案件激化事件。如何做好安全审判工作?何才宁同志任庭长期间,发挥白水洋法庭全庭干警的智慧,在司法实践中建立了《案件预警防激化制度》,同时把好“五个关口”即立案审查关,开庭审理前,开庭审理中,开庭审理后,判后释疑关;通过“五关”将案件分成四个等级,每个等级采取不同的防激化措施。建立了案件防激化等级制度后,对可能激化的案件做到有防备,有预案,确保了案件的安全审判。

2、细化审判程序,强调“案结事了”

白水洋法庭多年来无改判无发回重审案件,当事人到庭调解率达到65%。除了强调案件的公正性,何才宁同志还时刻强调“案结事了”的调解原则,从立案阶段,就开始注意收集调解信息,做到庭前、庭中、庭后不错过、不放弃任何一个调解的机会。

坚持将庭前调解作为必经程序。在何才宁同志的倡导和贯彻下,白水洋法庭开始将庭前调解作为民事审判的必经程序,通过跟双方当事人的接触,使承办法官对整个案件的内在矛盾有更加深入的了解,这不仅有利于作出更为公正的司法裁判,也更能有利于 “案结事了”。

充分挖掘社会力量协助调解。乡村案件,经常掺杂着地方人情世故,在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往往对承办法官不信任。针对这一情况,何才宁同志深刻地认识到挖掘社会力量参与调解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在案件调解过程中,积极寻求乡村干部、人大代表、当事人亲属等社会力量的帮助,通过这些人对案件当事人进行说理劝服,往往能取得较好的调解效果。

立、审、执兼顾,减少执行、信访积案。对于少数可能造成严重讼累的案件,何才宁同志充分发挥法庭的地缘优势,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或行政调解途径加以解决。如2009年,60多户农民涉及茭白农药纠纷,何才宁同志多次与镇政府、村干部联系,最终使受损农户得到赔偿。

何才宁同志长期在基层工作,深深知晓基层群众对公平与正义的渴求。正是怀着强烈的为民情结和维护司法公正的强烈责任感,在10多年的法官生涯中,他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做司法为民的忠实实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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