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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法院陶英姿同志荣荣记“个人二等功”

椒江区法院陶英姿同志荣记“个人二等功” 

 

本情况:

陶英姿,女,1969 9月出生,现任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主要从事审判监督工作。

已获荣誉:

200512月被评为全省法院教育培训工作先进个人;

20062月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纪检监察干部;

20061月被评为全区政法系统先进个人;

20052008年度区优秀共产党员;

2007年度区优秀党务工作者;

20083月被评为区十佳人民满意公仆

2009年度区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

20091月荣立个人三等功;

20102月被评为区三八红旗手。

主要事迹:

陶英姿同志于198811月进入椒江法院工作,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主任到审判监督庭庭长,她一步一个脚印,留下了一串串闪光的足迹,获得了多项荣誉。自从担任审监庭庭长一职,她公正司法、严格管理、廉洁自律,以无私奉献和一身正气,捍卫着司法权威。她审结的12件复查、再审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发回重审或改判,无一错案,无一涉诉上访。2010年度审监庭因工作出色受到院里嘉奖,201110月被省高院授予全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一、公正司法  耐心释法理

陶英姿同志20107月从工作近八年的监察室、政治处调入审监庭工作。审判监督工作是人民法院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陶英姿同志深知这项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为尽快适应角色,她在工作中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学习相关业务知识和最新的法律、法规,努力提升自身的业务素养。从今年年初开始受理的涉及执行领域中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等案件,陶英姿同志面对该类案件类型新、规范缺、难度大的特点,迎难而上,积极探索,群策群力,推进审执良性互动,效果良好。

工作有条理,办案讲原则,处事讲方法,接访讲法理。这是对陶英姿同志工作做法的基本概括。在近两年的审监工作中,她强调程序与实体并重、说理与释法并重、判前辨法析理与判后释明答疑并重,让当事人举证在庭上、把道理讲在庭上、甚至把心中憋久了的怨气释放在庭上。自20101月至今,审监庭共受理各类刑事、民商事复查、再审案件36件,审结36件,再审案件纠错率为100%,充分体现了审监依法纠错的法定职责,且件件都做到了依法审理、及时裁判、程序公正。审结的案件无一件被上级法院发改。

和谐司法是陶英姿同志一贯奉行的司法理念。她认为,司法公正不仅在结果,还体现在司法的过程,体现在法官的态度,群众利益无小事。在她到审监庭接手的一件超18个月的未结案的处理中,她反复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力促双方能和谐解决纠纷,在她的不懈努力下,终于成功化解了矛盾,并促使相关联的一执行案得以顺利执结。态度真诚亲和是她办理过的案件当事人对她的一致评价。陶英姿同志在办案和接访中切实做到换位思考,耐心听取当事人的倾诉和意见,细心讲解相关法律及政策规定,不厌其烦地对当事人进行解释和疏导,站在法律和情理的不同角度耐心地做当事人的息诉工作。一些最终败诉的当事人,也由衷地表示尽管案件输了,但还是要感谢陶法官,能热情接待,能认真倾听

二、严格管理  责任重如山

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是审监庭的另一个工作重心,但这是一个找茬、挑刺的活,容易得罪人。为使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起到真正的监督和促进作用,切实做到不走过场,陶英姿同志到审监庭后,理清思路,知难而上。一是严格内部管理。针对庭里干警的业务特长,对质检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使得各名干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随时了解掌握各项工作动态,搞好协调,全庭上下团结协作,质检工作和各项内部管理规范均得以全面开展和落实。二是完善评查制度。在严格案件质量普查的前提下,从20107月开始对评查情况进行每月专项通报,明确案卷送检率、案件评查情况和整改意见,并将质检存在的问题细化到各部门,有利于评查结果的运用和对案件质量的促进和加强。2010年至今,陶英姿组织全庭同志共评查审执案件11157余件,发现问题退回各庭补正695件。自20103月份开始,该庭结合常规质检开展审执案件信息数据录入情况的抽查,至今共抽查1219件,并每月予以通报。20109月她还负责草拟了《椒江法院庭审观摩评议制度》,对庭审情况进行量化考核,有力促进庭审行为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三是开展质效评估管理。2010年以来,陶英姿同志根据院里考核要求和上级法院审判质效评估的相关制度规定,通过调研和实践,采取数据系统自动生成和手工计算相结合的方式,已初步形成一套可操作的审判(执行)质量效果评估数据的采集、换算、统计、分析、通报的流程,对各审执部门每月的质效评估数据、调研数据进行统计、通报,每半年进行一次审判执行质效运行态势分析通报,提出工作建议和要求,对敦促、提升全院审判执行工作起到了一定的推进作用。

三、秉公办案  廉洁清若水

陶英姿同志一如既往奉行慎独慎行的准则,秉公办案,廉洁清若水。日常工作中,她严格执行各项廉政制度,自觉遵守审判纪律以及各项工作纪律,时刻保持廉洁司法意识,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做好表率。面对各方面的诱惑和压力,坚持做到权力面前不低头、金钱面前不伸手、亲情面前不动摇,始终保持着满腔的热情、严慎的作风、清廉的本色。她认为,动力源于责任,荣誉归于集体,成绩只能说明过去,未来仍需再努力。陶英姿同志正以饱满的热情,更加勤奋工作,把维护司法公正,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作为人生的执着追求而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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