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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区人民法院被荣记“集体二等功”

路桥区人民法院被荣记“集体二等功” 

基本情况: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现有干警94名,院长葛建明

已获荣誉:

2001年被省高院授予人民满意好法院,并记集体二等功

2001年被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政法系统人民满意政法单位

2003年被省高院记集体三等功

2006年被省高院记集体二等功

2006年被浙江省委、省政府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2008年被最高院办公厅新闻办和中国法院网评为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

2008年被市中院评为调研工作先进单位

2008年被市中院评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2009年被市中院评为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司法统计工作先进集体

2009年被市中院评为调研工作先进单位

2009年被人事局、档案局评为全市档案工作先进集体

2010年因司法宣传工作成绩突出受到最高院通报表扬

2010年被省委政法委、省高院评为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单位

2010年被市委、省政府授予台州市第三届“人口奖”

2010被记集体三等功

2011年获得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先进集体二等功

2011年全省档案工作先进单位

2011年被评为全省“示范师资档案室”

2011年被评为2006-2010年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

2011年被评为全省法院司法政务工作先进集体

2011年被评为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2011年被评为全省法院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活动先进集体

2011年被评为全省法院诉调衔接工作先进集体

2011年被评为《人民法院报》“司法宣传工作先进集体”、《人民司法》“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主要事迹:

三年来,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6518件,审结26161件。其中20111-11受理9104件,审结9192件。2009年以来,我院人均结案数连续三年居全省前四位,其中2011年法官人均结案206.8件,居全省第二位。先后被评为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先进单位、全省诉调衔接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涉诉信访清积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司法政务工作先进集体、“2010年度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被授予台州市第三届人口奖2006-2010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集体三等功等荣誉,连续六年在基层法院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位居第一。

注重服务大局,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积极运用司法手段,为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提供司法保障,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16889件,解决标的金额25.9亿元。坚持能动司法,贯彻调解优先原则,通过采取分析风险利弊、引导换位思考等方式,消除当事人间的对立情绪,妥善调处了813件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等集团诉讼案件,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年来调解撤诉率为61.48%。开展司法服务进企业活动,主动走访区经济工业局等职能部门及辖区重点企业,深入了解企业司法需求,提升中小企业司法应对能力。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参与打击两抢一盗、开设赌场、打黑除恶等专项行动,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571件。加强对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实施“回家”工程,先后联系100余名家长接送其刑满释放未成年子女回家。推进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实行一案一人登记制度,共1952名被告人进行量刑规范,实现量刑均衡。注重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审结行政案件124件,经法院协调后近九成行政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连续二年发布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帮助行政机关分析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扩大行政审判综合效果。

关注涉案民生,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一是以落实大调解为重点,加大诉前调解力度。继续发挥交通审判组巡回调解功能,每周定期到消费者举报投诉中心巡回办案,与工商局联合调解消费纠纷案件。三年来共诉前调解结案4226件,99%以上的当事人自动履行完毕。大力推进立案信访窗口设施标准化建设,强化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信访接待等功能,为群众提供一体化服务,我院被省高院命名为立案接待大厅省级“文明窗口”。二是以深化大执行为重点,全面推进执行五大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执行积案集中清理活动和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等,充分运用限制高消费、发放预拘留通知书、大头贴滚动曝光等措施,执结一批难案、老案。三年来共执结案件7407件。推行委托律师调查令制度,联合公安建立协助法院执行机制,联合区财政局建立执行举报奖励机制,联合工商、地税等三部门建立执行失信信息共享机制,联合国土资源分局、路桥农村合作银行建立网上点对点执行查控机制,有效提高执行实效。三是以构建“大信访”为重点,开展集中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活动,进一步健全信访处理经常性工作机制。坚持一手抓办案质量,注重加强立审执兼顾、法官释明和判后答疑,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诉信访的发生;一手抓排查化解,严格落实四定一包工作责任制,对重点案件、重点人员做到逐一梳理、逐案登记、一案一策15件信访积案全部化解,信访人已诉罢访

强化司法管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一是加强审判质效管理。建立审执态势分析制度,每月对主要质效指标情况进行分析;建立审限跟踪督查制度,对审限较长案件进行催办、督办;建立法官个人质效管理档案,完善审判管理与考核奖惩对接机制。三年来,我院各项主要质效指标位居全市首位、全省前列,2011年平均审理天数35.1天、月均存案工作量1.39个月,分别居全省6位、17位。二是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建立院庭长办案制度,强化院庭长的示范引导和监督管理作用,院庭长年均办案数占60%以上;建立案件层报制度,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层层监管;建立重大敏感案件风险评估制度,对可能发生影响社会稳定和损害司法公信力等因素进行预测、分析和评估,做到有效防范、妥善化解。2011一审民事息诉率97.51%,民事、行政上诉率8.32%,分别居全省第9位、14位,案件质量和效果良好。三是推行阳光司法,全面推进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和文书公开。定期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范围和领域,共邀请150名社会各界人士零距离感受法院工作。注重普法宣传,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主动将工作重点、重大案件审执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共发表各类稿件800余篇。编印《阳光司法制度汇编》和《推进阳光司法工作集锦》等,通过向社会公众赠送手册和上传门户网站,图文并茂地展示法院推进阳光司法的阶段性成效。将安保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及时添置安检门、X光检查仪及警用装备,配备专业安保人员,加强庭审安检、验证登记、监控报警、日常巡逻巡庭等安全防范管理工作,提高防范能力。

突出创先争优,推进公正廉洁执法。精心开展创先争优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等主题实践活动,丰富活动内容,找准结合载体,坚定干警理想信念;以纪念建党90周年为契机,建设文化长廊、党员活动室及干警阅览室等场所,提升文化硬件水平;推荐发放《读点经典》等学习资料,举办红歌红诗会、红色之旅等活动,丰富干警业余生活。开展优秀审判长(审判员)、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能力。重视干警学历教育,目前干警本科以上学历84人,占90.32%,其中硕士学位22人。加强调研工作,引导干警撰写调研文章,三年来共有13篇论文在市级以上学术讨论会上获奖,30余篇论文在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并连续两年获市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组织奖建立岗位风险防控、干预机制。建立岗位风险防控机制,通过全面开展排查,归纳形成107个廉政风险点,并制定相应防控措施,营造廉洁司法环境;建立廉政风险干预机制,对干警日常工作、生活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提前介入,促使干警少犯错误或不犯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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