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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手记:简易案件背后

执行手记:简易案件背后

  俞晓晓(仙居法院)

 

我是一名女法警,到执行局工作已经两年多了,或许是领导体谅我年纪轻且是女同志,我平时的主要工作就是银行查询和办些简易案件。当然,看似简易的案件,有时越是深入越会发现并不简易。就拿我刚刚了结的这件案件来说吧。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申请执行人是泮某某,被执行人是应某某,执行标的仅为1500元及利息。201012月我接手这起老案,当时心想这么简单的案子办结应该不是什么难事。谁知真正执行起来却是困难重重。被执行人连最基本的事实都不认可,一口咬定早就还钱,判决依据本身有误,申请人当然不会同意,双方唇枪舌剑,最后不欢而散。此后被执行人即外出打工,下落不明,申请人则是一趟趟往法院跑,让人心生同情。

113日上午,我刚到办公室,就接到申请执行人的电话:“法院吗?我是泮某某,你们快来,应某某在家了,你们快来。”申请执行人的声音非常急促。

对于执行干警来说,年底就是一个年关,越近这个关口,申请执行人的心理越加迫切,执行干警的压力也就越加沉重。“这一次有了线索,一定要抓住机会,把案子给结了。让申请执行人过个好年,让自己也过个好年。”我心里默默下定决心。接完电话,我马上和同事驱车赶往被执行人家。

申请执行人还在被执行人家附近守候着。我们顺利地把被执行人堵在了家里,她倒也干脆,没等我们开口就主动说到法院办公室谈,并叫上了她的朋友一起。申请执行人也表示愿意和解。这是一个好的兆头,我心底暗自高兴。

有了上次协调的经验教训,我决定换个方法,从审判时的矛盾入手,打开死结。法院办公室里,我不再简单地对被执行人说有执行依据就必须严格执行,而是先肯定双方和解的诚意,又将审判案卷中的借条翻出来给被执行人看,结合申请执行人对细节的描述和借贷关系中的常理,提醒被执行人是不是记错了,同时也将自己的分析说给被执行人的朋友听,希望得到他的理解与配合,渐渐地,他也认同了我的观点,开始劝说被执行人了。朋友的劝说逐渐改变了被执行人的初衷,被执行人的态度开始有了转变,打算还这笔钱了。

正当我心喜案件有突破的时候,新的问题又冒了出来,被执行人只愿意还1500元,可申请执行人却说这笔钱已经欠了九年多,怎么说这个利息也不能少,一算利息加本金要2900元。一听这个数字,被执行人急了,她说:“我还本金都已经是自认倒霉了,他还想利息,门都没有,不用谈了,不可能还。”我试着做申请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希望他能在利息上作些让步,他却怎么也不同意,还说如果被执行人还钱,就要求法院将她司法拘留。双方剑拨驽张,火药味十足。

为了避免场面失控,我当机立断,把双方当事人分在两个办公室分别做工作。我告诉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不愿还款,关键在于心结没解开,一旦运用司法拘留,很可能会适得其反。对于被执行人,我则一再提醒她执行依据已经确定的事实不容推翻,并告诫她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在判决的基础上寻求申请执行人在利息方面的略微让步是她最佳的选择。双方的情绪逐渐归于平静,思维逐渐趋于理性。在此基础上,我让双方就利息适当减少问题进行洽谈,我则来回充当他们之间的传声筒和调和剂。经过两小时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被执行人当天付2500元,申请执行人则自愿放弃不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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