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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优化组合的三门模式

面对审判效率低下、案件质量堪忧、作风纪律涣散、绩效考核全省法院排名连续倒数第一的现状,不甘久居人后的浙江省三门县人民法院谋出路、育人才、建规章、抓改革、严管理,在全省法院率先实行“审判岗位员额制”,将审判权集中在少数高精尖的法官手中,短短两年时间,案件质量与审判效率实现了“质的飞跃”,队伍形象大有改观,实现了法院面貌的“靓丽转身”。

    20087月份,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始对全省法院实行38项审判绩效数据评估考核,并对其中一项评定审判效率的重要数据——“当前存案工作量”进行试排名,三门法院连续两个月被排在第103位,居全省最后一名,院长陈崇冠因此受到了“特别礼遇”,分别接到了省高院领导、台州中院院长丁铧的“提醒”电话。

   “我们只知道自己落后,没想到落后到如此地步!”全院干警内心的责任感被深深触动。

    与台州市的其他法院相比,三门法院案件总量与人均结案数一直以来均较少,但因现有的审判岗位法官素质参差不齐,案件总体质量和效率却较为落后。2007年,在全市法院进行岗位目标责任制综合考核和全市法院“法官职业技能”测试,三门法院均处全市最后一名。

    面对这一严峻的形势,院党组决定改革现有的审判管理机制,实行“审判岗位员额制”,减少审判岗位法官人数,增设法官助理专司审判辅助工作,将审判权集中在少数优秀的法官手中,以此走出审判工作长期落后的困境。当陈崇冠宣布班子的这一决定,并提出改变三门法院落后面貌,争创“全国一流法院”的设想时,全院上下一片共鸣。

  实行改革一年后,2009年全省法院38项案件绩效评估数据中,三门法院有20项指标排名在全市前三位,其中5项排名全市第一位,9项排名全省前十位。2009年办案效率居全省第八,全市第一,其中民商事案件的平均审判周期为28.9,2006年缩短了近三倍;2010年上半年,办案效率上升为全省第四位,全市第一位。办案质量也同步提升,2009年,上诉维持率排名全省第二,2010年上半年,上诉率为全市最低,排名居全省第四。

   改革路途中,久久与荣誉、奖项无缘的三门法院连续收获了“市级文明单位”、“市级十佳学习型组织示范点”等多项殊荣,刑庭、健跳法庭分别荣立集体二等功,201010月,又通过了省级文明单位考核,浙江省高院以《工作简报》形式刊登了三门法院“从严治院显成效”的经验。

   2009916,浙江省高院院长齐奇在三门法院调研时指出:“法官助理制度被认为是过于理想化的制度,所谓‘理想化’就是我们孜孜以求而达不到的。三门法院推行这项改革成功,即使只适合三门,那也是了不起的成果。”

   2010126,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副主任蒋惠岭在与三门法院全体审判岗位法官座谈后,对三门法院的改革成果予以了充分肯定:“全国的法官助理制度改革主要关注法官制度本身,还没有和‘公正与效率’相联系。三门法院在推进这一制度改革时,能够紧密结合办案质量与效率并取得成功,已经走在全国法院的前列。”

   推陈出新:审判岗位法官员额制

   审判岗位法官员额制就是给审判岗位法官定编制,只有在编制空缺的情况下,其他法官或法官助理才能被选拔升任为“审判岗位法官”。“为什么要确立‘审判岗位法官员额制’?如果没有名额限制,审判岗位法官的数量就可以无限制地扩大,只要有审判资格的,人人都可以办案,审判权就无法集中在高、精、尖的法官手中,改革就会滑回老路。”院长陈崇冠说。

    浙江省高院正在推行审判工作信息化管理和绩效考评,审判的科技含量在提高,案件质量与效率的要求在增加,而当时三门法院大部分法官的来源是军转干部、其他行政单位选调,法律理论基础、审判实务操作能力相对薄弱,甚至有的法官连基本的打字、办公系统的操作都不太会,很难胜任现有的审判工作需要。

    200812月,《三门县人民法院关于推行法官助理制度的实施方案》报经市中院、县人大、县委组织部审查通过后,新鲜出炉。“审判岗位法官员额制”首先在刑庭、民一庭、民二庭实行,每个庭只确定2名“审判岗位法官”编制,每个庭均比原来减少了12名法官。20091月,通过竞争上岗,6名责任心强、职业素养较高、经验丰富的高素质法官被遴选到3个试点庭室,他们既担任“审判岗位法官”,又兼任中层干部之职,从而一改过去法官职业大众化的现象,没有选任上的法官则被分流到其他部门。为增强法官的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该院于200935举行了隆重的法官授职典礼,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章文英为他们一一颁发了证书。

  职能重组: 给法官配上助理

   为了让“审判岗位法官”集中精力于“审”、“判”环节,不被大量事务性工作所累,三门法院仅赋予法官们三项职责:开庭、下判、签发,即法官专司审判和裁判文书的签发。法官数量减少了,那么填写法律文书、送达、证据交换、整理卷宗等事务性工作又由谁来做呢?

  “我们从事的是审判辅助工作,包括填发通知、送达、案件信息电脑录入、在法官确认下开展调解、起草裁判文书初稿等。”法官助理马永飞告诉记者,“除了法律规定必须由法官行使的职权外,其他一切审判事务全部由我们法官助理办理,一个案件办下来,我们什么都会了,这为我们将来独立办案打下了扎实基础。”

    三个试点庭室分别配备了2名审判岗位法官、2名法官助理和1名速录员。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由审判岗位法官独任审理,需要组成合议庭审判的,仍由该法官主审,审判长则由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或副院长担任,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从而弥补了一个庭法官数量不足无法组成合议庭的缺陷,同时人民陪审员参与绝大多数普通程序案件的审理,凸显了司法的人民性。速录员则承担庭审记录、装订并归档案卷材料、填报统计报表等事务性工作。

   为防止出现因案多人少的压力导致改革失败,在推行“审判岗位法官员额制”的同时,该院实行了与改革相配套的诉讼案件繁简分流制度,即在立案庭设立速裁组,专门办理简易案件。为防止出现因送达时间过长使法官难以掌控非审限用时的弊端,该院实行了执警一体化改革,由法警大队集中送达法律文书,并逐案考核,每月通报。有了速裁简易案件分流制及执警一体化集中送达制两项改革措施相配套,平均审限得以大幅度缩短。

    严格管理: 用评估数据说话

  走进三门法院,最引人注目的是办公区楼道上张贴的各项审判绩效评估数据。

   “每月要对法官的各项数据进行排名、通报、张贴,我们很有危机感。”刑庭庭长陈道长说。

   该院修订和完善了88项规章制度,并同时出台抓制度落实的通报制度,将最需要监督的18项内容每月定期公布,使各项管理环节环环相扣,形成了“以制度管制度”的新格局。为每名法官建立业绩档案,收录每名法官每月的结案数、当庭宣判率、调解率、平均审限等各项审判业绩数据,促使法官们纵向比进步,横向看差距;对每个办案人员的每个案件存在的差错情况进行“月评查”,评查结果予以实名通报并记入法官当月办结案件质量档案。改革之前,案件无细节质量问题的不到1%,改革后审判的规范化程度日益提高,目前每月无任何细节质量问题的案件数均能达到送检案件总数的80%以上,最高的月份达到95.6%

   “要从我们民二庭的裁判文书中找出一个错别字,真的很难!”民二庭庭长叶未赏自豪地说。

   文化建设:丰富法官的精神世界

   审判岗位法官虽经过严格筛选,素质相对较高,但如何提升法官的精神境界,培养法官职业操守,确保法官廉洁自律,仍有较长的路要走。三门法院适时推出了以“修德、成事、公正”为主题的法院文化建设总框架,一改原有灌输式的政治学习方式,将《论语》、《易经》、《道德经》等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儒释道等经典中所蕴涵的人生智慧搬进政治学习讲堂,启发和唤醒法官人性中美好、善良的一面,从“修身、齐家”来达成人格魅力,提升干警品德和素质。于是,如何成为正人君子的“君子之道”、如何建立健康良好人际关系的“交友之道”、如何健全人格的“心灵之道”等,如涓涓细流般流入法官的心扉……之后,又组织法官们进行“高绩效团队与领导力”拓展训练、成功学教育、外在形象指导、法官论坛演讲、文字写作培养等,促使法官们在“成事”上充分发挥潜能。以“永守正道、厚德载物”, “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把握心态、提升境界”等为主题的“公正”教育也陆续开展,并在法院办公大楼、法官通道等醒目处张贴法律格言,使法官们在潜移默化中提升人格魅力和精神境界。

   “虽然规定要读《做最好的中层》、《输在坏习惯》等很多书籍,并要求上台谈读书体会,体会文章还要在本院《法官园地》上发表,很有压力,但在不断的强化训练中,我发现自己的能力在一天天提高。”谈起如何培养法官素养的感受,民二庭副庭长卢小挺似乎有说不完的话。

   “原来我以为‘全国一流法院’对三门法院来说只是一个永远实现不了的梦想和目标,但通过培训我才发现,这不是遥不可及的梦想,我们一定会美梦成真!”民一庭庭长方心挺对三门法院的未来充满了信心。

 

(此文系原刊登于《人民法院报》201011155版的原稿,现有新的内容增加和数据更改,若需要更改请与三门法院办公室朱红联系,电话:0576-83367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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