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下午,中院召开2011年党组中心组第四次学习会,讨论交流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的学习体会,认真反思和查找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人民法院新的审判理念与观点要求不相符合的问题,研究并提出了改进措施。党组副书记、吴曙光副院长结合当前法院工作实际作中心发言,研究室主任李至坚与执行综合处处长汪勇钢作重点发言。在家班子成员、审委会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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