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手记:和事佬
金振富(临海法院)
上班之际,我习惯性地整理案卷,确定一天的行程。翻着翻着,被执行人洪某熟悉的名字跃入眼帘。怎么又是他?洪某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我在去年就经办过,洪某因经营不善,加上赌博,负债外出,在他名下没有任何财产,上次的案件还是他的父亲代为履行的。
他的父亲是一名退休公务员,是个讲理的人。我找出登记本中洪某父亲的电话拨了过去,洪某的父亲听说是我,态度不错,看来对我上次经办的案件还很满意。听完我的来意,洪某的父亲有些激动:“判决时我儿子不在场,判决19万元,实际上根本没这么多,这个案件我是不会代儿子偿还的……。”看来在电话中一时也说不清,于是我劝他找到洪某,下午3点到法院面对面协调一次。
下午2点30分,双方准时到达,申请人带来了律师,被执行人则与父亲同行。看到双方见面时还互相打个招呼,我决定先面对面协商,看看双方能不能将事情说清楚。洪某称,双方95年经人介绍认识,他共向鲍某借款四、五笔共计15万元左右,但其中有些钱是合伙做工程用的,由于鲍某后来将在温岭做的工程利润11万元拿走,因此只欠4万多元。此后由于鲍某以他房产证造假要挟,他才虚出了二张金额共计19万元的借条。鲍某对洪某的说法却不认同,他坚称借条是真实的,与洪某也没有合伙过。
面对双方如此大的差距,面对面协商看来是走不通了,我决定背靠背分头协商,测试一下他们的真实底线。我在走廊跟鲍某说:“洪某的财产状况你是知道的,我曾办过他的案件,是他父亲代为偿还的,洪某无任何财产,你们的债务发生笔数多,是否合伙也说不清,对19万元欠款洪某又根本不认同,如果你们的欠款金额说不清,洪某的父亲是不会代为偿还的,你的钱一时也难拿回……。”鲍某表示钱可以少,但得根据洪某的还款期限来确定数额。接下来,我回到办公室告诉洪某:“你的欠款很多地方自己也说不清,合伙无协议,虽然你只承认4万多,但生效判决是19万元,如果协商不下,法院肯定要根据生效判决执行,对你采取曝光、纳入征信黑名单等强制措施。”洪某反复解释自己没钱,而且只欠鲍某4万多,其中一张2.95万元的借条是高利贷利息的结算,根本不提还款计划。跟他谈看来不会有什么结果,我转过身做洪某的父亲的思想工作:“你儿子避债在外,有家难回,影响你家的信誉,你退休前帮人处理纠纷,自己家事也要处理好啊。”洪某的父亲也是感慨万千,他提出对欠债金额不认可,但愿意与鲍某当面谈。面对如此大的差距,我也乐意让他们私底下将事情说清,我让他们双方自行在我的办公室面谈。办公室里时而传来争论声,时而又归于沉默。
一小时后,面谈仍无结果,也许光靠他们自己难以解开心结,需要法官适时地介入了。我回到办公室,听着他们的对话,对事实作出了基本的判断:19万元的借条确实有水分,而且鲍某也知道洪某无力还债,如果洪某父亲答应偿还,他愿意将还款数额降下来。但洪某的父亲只说洪某如何困难,自己背负多少债,对于应该还多少钱、如何还就是不吱声。面对僵局,我对洪某的父亲说:“洪某的话有一定真实性,但判决结果很难改变,如果你能担保,数额可以协商。”老人看到我在他们间穿梭了近三个小时,如此热情地帮他们分析利弊得失,很是过意不去。根据对客观事实的判断,我抛出了一个大胆的方案:让洪某偿还五万元,由他父亲担保。听到这个方案,洪某的父亲不吱声,鲍某则陷入了深思。良久,鲍某表态,如果洪某的父亲能一次性偿还,他同意此方案。此后,双方友好地对还款期限作了适当修改,达成了由洪某的父亲担保的分期还款方案,还款金额相应调整为5.3万元。签完协议,双方都感慨地说:“本以为双方差距太大根本不可能协调,想不到在你手上得到化解,你的态度、方法值得赞许,为你投上一票。”
在双方的赞许声和感谢声中,我的心情却一点都轻松不起来。在高利贷遍地开花的今天,貌似合法、实则非法的高利贷案件,往往会涌入法律的殿堂,披上合法的外衣,执行法官唯有通过经验的积累,努力练就一双透过现象看本质的“火眼金睛”,才能最终让法律事实尽可能地接近客观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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