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  与光荣同行

监察室 戴莹莹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大家好,我是第六党支部戴莹莹,今天我要演讲的题目是《司法为民 与光荣同行》。

   在校读书时,了解到英国高等刑事法院院训:纵然天地毁灭,正义也要得到伸张。当时,我就被其公正至上的信念所折服,从那时起,我便认为法官职业具有无与伦比的崇高性和神圣性。就如德沃金在其不朽名著《法律帝国》中写到: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帝国的王侯。今天的我们,在法院工作是一种光荣。

去年九月,我如愿进入法院系统,从事了令人敬仰的法官职业。在法院工作的半年时间里,我对法官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现实中的法官与书本中的法官不同:现实中的法官是任劳任怨的公仆而不是尊处优的王侯;现实中的法官要解决的是迫在眉睫的纠纷,而不是天马行空的理论。在实际工作中,法官案前堆满了案卷,许多法官都在“白+黑”“5+2”连轴转。我渐渐体会到这项崇高事业的背后是法官们不辞劳苦的艰辛工作。

都说人的事业要有一颗强大的心灵支撑,人的心灵也要有一种东西支撑,那就是信念!信念如磐,事业才能持久,生命才有高度。法官是光荣的称号,是神圣的职业,是社会的精英,是正义的使者,但法官也是凡夫俗子,也有七情六欲。当今社会充满各种诱惑,如何使法官不倒在糖衣炮弹下,不毁于个人私欲中,不淹没在群众的唾弃里?就需要我们的法官坚定理想信念,以公正、廉洁、为民为核心,用信念之火使法律熠熠生辉,用法槌之声敲出正义强音。

公正是为民司法的灵魂。培根曾经说过,一次不公的裁判比多次不平的举动为害尤烈,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却把公正的源头败坏了。因而,守住公正的源头便是我们法官的天职。

廉洁是为民司法的基石,“公生明,廉生威”,法官廉洁与否不仅关系个案裁判是否公正,更关系人民司法事业的兴衰成败,廉洁司法是对法官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道德要求。

为民是司法的根本宗旨。在我国,“人民”是法院和法官的前缀,这也显示了我国法院和法官的本质属性——属于人民,为了人民。人民建立法院,不是为了建立一座宏伟壮观的法律之都,人民赋予法官审判权,也不是为了法官享受王侯的尊荣,而是需要法官胸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力行为民之举,秉公执法,为民解忧。

    司法为民,与光荣同行,要求法官以理想支起事业的坐标,以公正廉洁赢得人民的敬重。公正、廉洁、为民是全体人民法官必须共同尊奉的行为准则,是法官职业群体的共同信念,是法官履行职责的思想基础。

司法为民,与光荣同行,要求我们广大干警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去维系法院和法官的荣誉,做到明明白白审案,干干净净司法,堂堂正正做人,以公正树立司法权威,以廉洁提高司法公信。

司法为民,与光荣同行,要求我们以先进为楷模,以滚烫的公仆之心克服司法事业中的艰难险阻。在司法实践中,涌现了一大批令人崇敬的人民法官——远有辩法明理、廉洁奉公的宋鱼水、陈燕萍,近有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的杨卫东、项延永,这些楷模的精神是我们司法为民的不竭动力。

     在这个充满生机的时代,在“十二五”开局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推进公平正义,人民法院任重道远;落实司法为民,人民法官肩负重。让我们在时代的大潮中,坚定理想信念,公正廉洁为民,乘风破浪,以行动证明我们法官无愧于神圣的审判事业,无愧于伟大的法治时代!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