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决定重新建立人民法院拍卖人名册,自公告之日起接受本市辖区内拍卖机构的报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市具有相关拍卖资质,从事拍卖行业的拍卖机构,自愿申请加入本院拍卖人名册,请于2008年3月25日,凭介绍信、身份证,向本院提出入册申请,并领取相关资料。
联系人:金林桂 朱 坚 联系电话:88553028、88553029。
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O八年三月二十日
附:
申请入册的拍卖机构的必备条件
(1)有2名以上取得国家注册拍卖师资格;
(2)有与所开展的拍卖业务相适应的场所(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3)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4)从事该行业有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拍卖成交额不少于30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