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数据公开 > 工作报告
2013年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4110日在台州市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市中级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我市稳中求进、转中求好总基调,认真践行八项司法,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一年来,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17953件(含旧存10058件),办结106417件,同比分别上升8.72%8.11%,结案标的额166.74亿元。其中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4626件(含旧存624件),办结3854件,同比分别上升10.3%7.96%全市法官人均结案144.24件,高于全国平均数的2倍。

一、履行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受理一审刑事案件9999件,审结9924件,同比分别下降1.11%0.42%,判处罪犯13576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1081人,同比下降26.26%。严惩杀人伤害、两抢一盗等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犯罪案件42426195人;惩处涉黑涉毒、开设赌场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25044559人;审结信用卡诈骗、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9281319人;惩治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19125人,其中县处级以上9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审理温岭“2·23”特大放火案、蔡木利等20人集团贩毒案、褚卫月特大集资诈骗案等一批大要案,为2086名符合条件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对4030名具有从轻、减轻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对838名服刑人员裁定减刑、假释。重视被害人权益保障,使597件刑案被害方获得7919.41万元的经济赔偿款。

妥善调处民商纠纷。受理一审民商事案件54464件,审结53280件,同比分别上升7.57%6.42%。密切关注宏观调控政策引起的新变化,出台《民事审判调研与指导》,有效应对劳动争议、商品房买卖、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等群体性案件激增带来的压力,规范裁判尺度,维护和谐稳定。以保障交易安全为重点,审结商贸、金融、股权和房地产等合同类案件33888件,有效规范市场秩序;以关爱弱势群体为重点,审结婚姻家庭、赡养抚养、遗产继承等民事纠纷案件7520件,切实维护公序良俗;以保障受害人权益为重点,审结交通事故、医疗纠纷案件7955件,积极倡导和谐风尚;以推行涉军案件四优先为重点,审结涉军案件20件,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合法权益。深入推进诉调对接,开展诉前登记制度,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全市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7.26%,同比上升3.72个百分点。

强化保护知识产权。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604件,审结585件。深化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三审合一审判模式,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形成保护合力。审慎高效实施证据保全、财产保全、禁令、边控等强制措施,及时制止侵权、打击犯罪。创新调解方式,积极引导双方从纷争对抗走向合作共赢,始终保持民事案件调解率在90%以上、自动履行率在95%以上,名列全省前茅,无一引发信访或上访,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坚持能动司法,及时向行政部门、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等发送司法建议,督促其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形成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的优势互补和良性互动。

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30件,审结343件,同比分别上升1.23%和下降4.99%,其中撤销、变更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无效的占10.5%,维持行政行为或驳回诉讼请求的占32.94%,经协调行政机关改变具体行为或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后行政相对人撤诉的占42.27%,以驳回起诉等其他方式结案的占14.29%。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3852件,裁定准予执行3619件,准执率为93.95%。与市环保局联合制定《关于加强环保非诉执行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拓宽裁执分离适用领域,适用该机制交由行政机关组织实施1751件,占48.38%加强府院良性互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76.22%。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发送司法建议64篇、报送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等,提请行政部门完善决策、堵塞漏洞,助推法治台州建设。

大力提升执行成效。受理执行案件39660件,执结39552件,同比分别上升10.54%11.9%,执结率为92.64%,执结案件中实际执行率为69.49%,执结标的总金额56.39亿元,同比上升70.05%。注重运用信息科技手段,与公安、民政、银行、机场等单位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深化网上点对点查控机制,组织开展程序终结案件回头看行动,恢复执毕老案4222件,执行到位1.98亿元。借助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和城市广场大屏幕、乡镇集市公告栏等平台,加大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布力度,通过限制高消费、禁乘飞机、预拘留、执前督促等机制,促使2216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开展以党政机关等特殊主体为被执行人的专项积案清理活动,10件重点案件已全部执毕。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惩处力度,拘留560人,罚款29.04万元,对6人给予刑事处罚。

二、紧扣中心工作,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依法支持三改一拆延伸审判职能,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保障三改一拆依法推进的若干意见》,明确全力支持、依法审查、加强互动、提前介入的工作思路和相关工作制度,为三改一拆的有序推进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市委转发该《意见》并要求有关部门认真遵照执行,省高院亦向全省法院推广。兼顾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和重点工程推进、城镇化发展的有机统一,依法稳妥审执涉三改一拆案件,无一发生对抗失控的恶性事件。对顶风抢建违法建筑的陈某某一案首次以司法裁决方式确认即查即拆的效力,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肯定,并在全省起到示范作用。

积极服务金融改革。发挥司法裁判引导功能,坚决遏制民间融资的高利贷化倾向和非诚信诉讼行为引导市场规范化和阳光化发展,及时有效地保护合法债权共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信用卡等金融纠纷案件18670件,涉案标的额71.21亿元。合理保护典当行业综合费率,规范相关行业经营行为。审慎处理涉案企业多、金额大、可能影响地区经济稳定的融资类案件,主动协同党政部门协调平衡银企、劳企及企业间利益,避免连锁纠纷。试行金融借款合同送达方式、地址事先确认制度,提升办案质效。开展金融案件执行服务季不良贷款清收月等活动,集中力量推进银行不良资产处置。

着力保障企业发展。按照甄别分类、区别对待、有扶有破差异化处置原则,审慎审执13件破产案件,努力帮扶有市场前景的企业通过破产重整、资产重组而起死回生。针对涉集资类犯罪企业破产审理中企业债务确定难等问题,深入开展课题调研,省高院委托我院代拟并下发的《关于审理涉集资类犯罪的企业破产案件纪要》吸收了课题的主要成果,规范了全省类似案件的审理。妥善处理涉外商事纠纷,通过采取限制外国人出境等边控手段,切实解决外向型企业追讨货款难等问题。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在重点企业设立联络站,支持企业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助推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

三、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司法公正便民

创新审判管理机制。以审判流程管理为支撑、质效评估分析为重点,针对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质效预警和通报,组织专项检查和督办,使全市各项主要评估指标继续保持良性态势,人均结案数、一审民事行政息诉率、民商事案件实际履行率等11项指标位居全省前列。按照科技强院的要求,全市投入1900余万元加强信息化建设,完成全省二级专网和三级专网的优化,审判、执行、安保集中控制中心基本建成,170个数字法庭实现开庭全程录音录像,庭审录像率达93.47%。扎实推进档案电子化工作,市中院被省高院评为档案电子化二级达标单位

深化阳光司法建设。加强法院门户网站建设,开通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加大对开庭、执行、拍卖等信息上网公告的力度,公开审判流程,全市有1万余份裁判文书上网公布。健全网上立案、网上查询等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16次,举办公众开放日251次,发布法院快讯175万余条,形成网络、媒体、数据全方位的公开体系。注重宣传策划,利用主流媒体、法院网站、官方微博等载体,借助《执行手记》、微电影等平台,同步公开工作信息,扩大新媒体时代台州法院新闻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弘扬司法公信正能量。

拓宽司法便民渠道。以创建示范文明窗口为契机,打造一站式、低成本综合性诉讼服务平台,推行导诉制度,简化立案手续。加大司法援助力度,准予4393件案件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256.21万元,向213名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48.8万元。畅通绿色通道,优先执行涉民工工资案件3030件,为3162位务工人员实现工资款3390.1万元。推广网银转账方式支付执行款、返还诉讼费,减轻群众诉累。在全省首创公益拍卖常态化机制,首例高达2.36亿元的标的物为37名申请人节省佣金300余万元。坚持网拍优先,力争债权最大化,全年累计网拍211件,成交总金额3.3亿元,成交率达68.7%,平均溢价率达59.66%,最高达787.5%,节省佣金1055.48万元。

强化复查信访工作。受理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390件,审结324件,同比分别上升137.8%110.39%,经辩法析理,当事人主动撤回申诉26件。认真贯彻四个必须、五项制度的要求,两级法院院长全年接访752867人。对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和双方当事人为公民的申请再审案件,严格审查把关,力争案结事了、就地化解。坚持信访积案清理,化解积案91件,申报最高法院备案终结8件,全年实现信访安全零事故。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升队伍司法形象

深化司法作风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浙江法院十个一律要求,开展以实干论英雄改进司法作风等主题教育活动,对照四风种种表现,抓好自查自纠和整改提高。全市共开展庭审作风明察暗访和视频抽查700余次,中院先后进行审务督察13次,并对临海法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司法巡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培树,全市法院共42个集体和53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提升五大能力的要求,加强对新录用人员的岗前培训,确保尽快胜任工作。组织全市522名法官参加38期各类培训,推进新法贯彻落实。完善青年法官导师制,通过选派锻炼、举办论坛等方式,不断提高青年干警群众工作和处理复杂纠纷的能力。加强法院新闻宣传和舆情应对培训,进一步提升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

狠抓司法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强化一岗双责。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根据司法业务特点制定风险防控机制,提高惩防体系的制约力。深化廉政教育,通过开展 廉洁司法教育周活动,通报反思典型违法违纪案件,举行法官宣誓仪式等,筑牢干警防腐拒变思想防线。推进正风肃纪工作,集中开展会员卡清退、对违规配置使用公务(警务)用车和违规经商营利问题专项整治等活动。在全省首创人民法庭深度廉政文化模式,发挥廉政文化的感染渗透作用。

五、自觉接受监督,凝聚公正司法合力

认真贯彻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认真办结市两会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9件。主动落实法院重大工作、重大案件和重要事项报备制度,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执行工作情况,接受评议监督,积极整改落实。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定期通报工作情况。聘请代表、委员担任特约监督员,邀请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参与接访、参加案件评查,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健全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机制,邀请各级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9次。审查检察院抗诉案件61件,其中审查刑事抗诉25件,改判发回16件,维持9件;审查民事抗诉36件,改判发回7件,维持24件,调解等其他方式结案5件。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法院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市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有力监督及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少数法官的能力素质与日益繁重的审判任务、群众的司法需求还不完全适应,办案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个别干警工作不细致、程序不规范、处事不严谨,司法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三是案件数量持续上升,办案难度不断加大,少数人利用网络炒作个案、影响司法权威的现象还客观存在,全社会维护法律权威的意识有待加强。对此,我们将努力加以改进。

2014年,全市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深化八项司法,加强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为法治台州、平安台州建设作出新的司法贡献。

一是落实全会精神,着力服务发展大局。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六个紧紧围绕的重大决策和上级法院的部署,全面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各项举措,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妥善审理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妥善处理好我市在利益格局调整、土地制度改革、城镇化发展、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纠纷,进一步规范融资、企业破产、劳资纠纷等涉案问题的处置工作,为政府和市场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发挥更大作用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是抓好执法办案,着力保障公平正义。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树立科学刑事司法理念,强化人权、程序、证据意识,坚持宽严相济惩治犯罪。兼顾民生保障和实体经济发展,妥善处理民商事矛盾纠纷,继承和发展枫桥经验,努力将诉调对接机制延伸到最基层。发挥司法裁判导向作用,注重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综合运用信息科技加大执行力度,营造社会化执行大格局。

三是深化司法为民,着力提升司法公信。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创新和落实司法便民利民措施。稳步提升信息化水平,继续推进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网上查控、网上拍卖和电子送达等便民举措。深化阳光司法机制,进一步完善 三大平台建设,促进司法程序和实体公正。逐步将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切实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四是打造过硬队伍,着力提高综合素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彻底纠正司法不公不廉现象,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强化审判管理,完善审判质效评估体系,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继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传承司法优良传统,强化服务理念,提升法官正确适用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法院将以改革创新,实干争先的昂扬精神状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台州经济社会发展、为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新的贡献!

 

版权所有: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ICP备06050081号
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399号 邮编:318000  访问量:44636104

浙公网安备 331002020005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