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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惹一桩事 败两个家 坐两次牢
 

惹一桩事  败两个家  坐两次牢

(黄岩法院钟兴华)

出狱近三年的何某某再次站上了刑事被告席,这次,他因拒执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成了“二进宫”。

秤不称心,伤人致死,锒铛入狱

201211月,卖瓜子的三轮车流动摊贩何某某自老乡胡某某处买来一台电子秤,使用后认为质量有问题。数日后,两人相遇,协商退货未果。双方为此发生争打,年轻气盛的何某某抡起拳头、操起凳子砸向胡某某,后者逃至一处空地后倒地昏迷。事后,无意中听到路人议论胡某某已死亡,慌了神的何某某当晚便向公安机关投案。不到三十岁的胡某某经抢救无效确已死亡。经鉴定,被害人胡某某符合心源性猝死,外伤、情绪异常及剧烈运动等是其猝死的诱发因素。

20136月,黄岩法院经审理,考虑被害人的直接死因系心源性猝死,系多种因素导致的结果,依法对何某某减轻处罚。综合全案情况后,三十出头的何某某因故意伤害罪获刑五年,同时被判处赔偿给被害人亲属即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方张某等人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8万元。

一台“坏秤”,两个家庭失衡,倒的都是双方家里的顶梁柱,两败俱伤。

这一年,何某某的儿子12岁,女儿6岁。自此,何某某步入深渊,等待他的是高墙内漫长的日子。

这一年,胡某某的女儿7岁,儿子3岁。自此,胡家人陷入困境,陪伴他们的是心中无尽的悲伤。

山穷水尽,赔偿无望,国家救助

法院的附带民事赔偿判决无法弥补胡家人失去亲人的伤痛,但至少可以改善家庭经济的拮据,可28万元仅仅只是判决书上的一个数字。身陷囹圄的何某某无力偿还,法院穷尽措施也未查控到其可供执行的财产,赔偿无法执行到位,胡家人心冷至冰点。

幸好,法律留有温情。按照司法救助工作的相关要求,本着司法为民的原则,黄岩法院经过审查,确认作为申请执行人的胡家人符合救助条件后,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20191月,黄岩法院作出决定,给予申请人胡家人45000元的司法救助。该笔款项于同年2月发放到位。

出狱挣钱,挪作他用,罪不可赦

国家司法救助缓解了胡家人悲伤和失望的心情。但针对此案民事赔偿款的执行,黄岩法院干警并未松懈。何某某刑满释放后,像是人间蒸发一般,法院在较长一段时间内查寻不到他的下落。后经多方走访,终于发现何某某的行踪。

原来,何某某已提前一年释放,并回到黄岩打工。出狱后的何某某有以刑代偿的思想,对民事赔偿款的履行格外冷漠,甚至在法院多次通知后,仍不主动进行财产申报或履行。数年的牢狱改造并未触动他的灵魂,反而麻痹了他的神经。

法院查明,20174月至20191月,何某某工资收入共计10万余元,何某某不主动履行民事赔偿款,反而将该收入用于家中翻建、装修房屋及其他开销。为此,何某某再次入罪。

黄岩法院经审理认为,何某某隐藏、转移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行为属于对人民法院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应予惩处,最终判处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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