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国家法院学院浙江分院在市中院开展2018年第十三期巡回培训。省高院刑三庭副庭长干金耀、省高院民一庭审判长吴飞明分别主讲了《审理贩卖毒品案件的几个问题》《劳动争议案件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两门课程,围绕贩卖毒品罪审判实务、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若干问题、劳动争议司法实务等方面为台州两级法院法官及时排解实务难题。
本次培训以视频形式开展,主会场设在市中院,市中院及椒江、黄岩、路桥法院干警80余人在主会场参加培训,其余法院共170余人在各自法院参加视频培训,毒品犯罪课程还邀请了台州两级公安、检察机关同仁参加培训。大家一致认为本次培训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对现实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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