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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人在“乐”途
 

人在“乐”途

 

(温岭法院石陈法庭王敏一)

 

“追梦脚步未曾停下,相信未来的熙华,盛开梦想的花,灰色的乌云拨开,便看见阳光已醒来……”每周我们都会在上下班途中听着强盛的这首《梦的路途》。

“乐”之一:

公车改革之后,我们这些在石陈法庭工作的人过得有些艰难。因为石陈法庭在温岭法院六个法庭中路程最远、地势最复杂,单程路程就是一个小时,而每个月的油费补贴根本不够用来加油、维护车辆,特别是我们这些进单位不久的年轻人,更是有苦难言。但这并不影响我们“乐”在途中,因为正是我们来回在“途中”,群众诉讼才方便了。于是我们苦中作乐,上下班采取拼车、轮流开车的形式。这样一来,就可以换个方式想问题——和自己单独开车相比,大家节省了一半的开支,而且经常可以享受作为乘客的福利。虽然想法有点“掩耳盗铃”,也远远入不敷出,但我们乐在其中。“上班两年,绕赤道一圈”也成了我们经常开的玩笑。

“乐”之二:

每天,我们经过同样的路途,甚至需要开盘山公路,翻过一座座的山丘。但是,我们并没有厌倦。正如《梦的路途》这首歌所表达的,我们学会了释怀,开车翻越的只不过是自己心中的一座大山而已。一年四季,春夏秋冬,总能欣赏到沿途不一样的风景。俗话说“人生重要的不是目的地,重要的是沿途的风景”。当我们在上下班途中因为今天某个案件困扰时,看看窗外的风景,可能就“拨开云雾见天日”了,也能因沿途的风景而放松自我,达到减压的效果,何乐而不为呢!

“乐”之三:

每天,我们都想在法庭准点下班,但因开庭、执行或与案件当事人沟通等情况而延迟下班却是家常便饭,加之上下班高峰期或是途中特殊情况而堵车,因此即使我们有早上班半小时、早下班半小时的政策,我们往往返回机关的时候会比正常下班时间晚近一小时。但是,我们并不觉得可惜,相反,我们可以利用在途中的时间完成一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还能和同车的同事探讨疑难案情,交流心得感受,增进同事间的情谊,相互提高办案业务水平。这样一来,就不会觉得在浪费时间,而是那么的充实!

怀揣着法律职业理想,秉持着方便群众的诉讼理念,学会珍惜,利用好在路途中的每分每秒,种种的抱怨就都随之消失,我们一起把“囧途”变成了“乐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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