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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法院浦坝港法庭庭长张凌锋全省标杆个人先进事迹

打造亲民法庭  扎根基层赢民心

——三门法院浦坝港法庭庭长张凌锋全省标杆个人先进事迹

张凌锋,男,出生于1980年11月,中共党员,2003年参加工作,现任浦坝港人民法庭庭长。他带领全庭干警通过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司法便民、司法为民措施,将浦坝港法庭打造成扎根基层一线的亲民法庭,同时将浦坝港法庭的工作人员培养成全科医生式的基层法庭法官。他自身也成长为一名接地气、擅做群众工作、能定纷止争的基层法庭的年轻法官。通过努力,其所在的浦坝港法庭先后获得获“省级模范五好法庭”,“台州市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荣立集体三等功、集体二等功荣誉。张凌锋个人曾先后多次获得“三门县十佳政法干警”、“三门法院先进工作者”、“三门县优秀党务工作者”、“省优秀农村工作指导员”、“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一、加强和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法庭与群众心贴心。创建全市第一家基层法庭诉讼服务中心,通过整合十大功能,开通法律咨询服务热线电话,实行审查、立案、收费、登记、诉讼材料收转、信息、档案查询、判后答疑等“一站式”服务,同时配备全科医生式的立案法官,使当事人能在服务大厅内一次性办结所办事项。找到所有疑问的答案,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二、落实和完善庭前三阶段调解模式,定纷止争促和谐。张凌锋同志在诉讼过程中注重调解,推行立案调解、送达调解和庭前调解相结合的“庭前三阶段调解”模式,努力提高案件调撤率、民商事案件自动履行率。2013年5月至2016年5月,张凌锋同志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599件,办结1536件,结案率为96.06%,调撤案件807个,调撤率达52.54%,平均审限为21.61天。同时注重生效裁判的自动履行,力争当庭给付和当事人按约自动履行。今年共有105件案件的当事人全部或部分自动履行生效裁判,自动履行金额达2059504.6元。

    三、探索家事审判工作方式,维护家庭和睦。针对辖区内家事案件逐年递增的趋势,张凌锋同志立足家事案件特点,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汇率、家事审判工作方式,对于依法判决可能激化矛盾的案件,浦坝港法庭将调解工作贯穿庭前、庭中、庭后,减少庭审对抗模式,努力预防矛盾转化升级。积极引入村级联络员,协助了解矛盾纠纷的具体情况与根结所在,从源头出发解决矛盾纠纷。据统计,近三年来浦坝港法庭共受理家事案件473件,其中调解145件,撤诉、按撤诉处理234件,判决71件,调撤率为80.13%,呈现服判高、调撤高、上诉无、信访无的“两高两无”的良好态势,没有出现因案件处理不当引起的上诉、上访和恐吓、威胁等不良恶性事件,有力维护了家庭、婚姻、亲情关系的稳定与和好,促进了家庭关系和睦和社会和睦。

四、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在浦坝港镇党委的领导下,参与组建浦坝港镇和事协会,成立一个由在浦坝港镇范围内有一定社会威信、办事公道、较强调解能力若干“乡绅”组成的自治组织,利用自身的乡土优势和社会影响力,主动介入辖区内矛盾纠纷的化解。同时积极参与辖区党委政府重大事件的维稳工作,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持和保障。妥善解决浦坝港镇山场村民房火灾事件,参与化解泗淋乡鹤井滩涂纠纷及洞港连接线征地纠纷,有效防止矛盾纠纷的进一步扩大。

    五、继承传统优良作风,不断完善提升法庭形象。2012年到浦坝港法庭担任负责人开始,狠抓浦坝港法庭的队伍建设。提出培养全科医生式的法庭法官理念,加强干警理论修养与业务素质的提升,熟悉审判流程的各个环节,保障法庭工作有序有效开展。落实首问责任制,使庭里每一个干警都有责任意识,积极答疑解惑,为每一个到法庭来的群众创造一个亲和的诉讼环境。浦坝港法庭整洁的环境、良好的司法形象赢得辖区百姓的认可,在辖区多个年度辖区基层站所满意度测评中名列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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