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浙高法政〔2015〕17号
关于表彰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本省各级人民法院:
近年来,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专门审判管理机构和全体工作人员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深化“八项司法”,大力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为服务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不断提升法院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发挥了重要的保障促进作用,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
1、授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15个单位为“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授予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司法统计员张海瑛等20名同志为“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创新的业绩。全省各级法院、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迅速掀起学习先进、争创一流的热潮,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为推动全省法院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5年1月30日
抄报:最高人民法院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 2015年1月30日印发
附件
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桐庐县人民法院
余姚市人民法院
奉化市人民法院
平阳县人民法院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长兴县人民法院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东阳市人民法院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法院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全省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张海瑛(女)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司法统计员
孙慈航 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信息化管理员
王 岚(女)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周 影(女)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
张德朝 瑞安市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
麻佳佳(女)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助理
徐 谨(女)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处处长
张建强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审委会专委、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
杨柳青 嵊州市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助理审判员
张 琳(女)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司法统计员
徐廉球(女)永康市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
郑 哲 龙游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马武军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
赵玲燕(女)温岭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周山丹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审判监督庭庭长
陈运文 庆元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审判监督庭庭长
孙意芬(女)嵊泗县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
肖 琳(女)宁波海事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助理审判员
卢亚新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处司法统计科科长
刘克勤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处信息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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