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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万名群众走进法院”活动的实施意见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

“万名群众走进法院”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深化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关于“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积极发挥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的重要引领作用,进一步打破司法神秘主义,切实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和认同,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全面提升公正司法水平、司法公信力和社会法治意识,推进法治台州建设,市中院决定在全市法院开展“万名群众走进法院”活动。

一、活动目标

开展“万名群众走进法院”活动,积极回应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关注和期待,将依法可以公开的司法工作全面公开,让群众亲身感知诉讼过程,在群众的监督下保证审判执行工作的公正、高效,实现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提能力、以公开转作风、以公开保廉洁、以公开赢公信、以公开促法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提升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以公开促公正。主动邀请群众走进法院,将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及时公之于众,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

——以公开提能力。主动邀请群众走进法院,让法官的司法能力接受人民群众的检验,让案件的裁判结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倒逼法官不断提高庭审驾驭、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纠纷解决、社会沟通、群众工作等专业能力。

——以公开转作风。主动邀请群众走进法院,通过群众的监督,让法官养成在每一起案件和每一个司法环节中规范司法行为的自觉,着力塑造专业、亲和、勤勉、清廉的现代法官形象,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以公开保廉洁。主动邀请群众走进法院,坚持开门办案,依法公开审判、执行活动的全过程,确保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

——以公开赢公信。主动邀请群众走进法院,让人民群众亲身接触司法实践,感知法官的职业精神、专业水准和文明程度,理解法院在解决案多人少、执行难、工作压力大等困难面前所作的努力,消除群众的疑虑,使司法真正取信于民。

——以公开促法治。主动邀请群众走进法院,让机关干部和各界人士体验法律权威、认知法律尊严,推动机关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深化对社会公众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形成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要求

开展“万名群众走进法院”活动,要密切结合人民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切实把握好以下基本要求:

——结合亮点工作,丰富活动形式。要紧密围绕“三院一体”工作格局,结合市中院工作报告目标任务责任分解80项内容和各法院亮点、特色工作,统筹谋划加强联络、接受监督的活动载体,大力宣传全市法院在“从严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强院”等方面的创新、实干举措。开展“邀请市管领导干部旁听法庭庭审”活动,主要旁听行政诉讼类、渎职犯罪类案件庭审,让市管领导干部在旁听身边的真实案件中接受法制教育,切实提高市管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水平,增加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开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重大敏感关注案件庭审,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全市法院要在代表、委员近距离监督下依法、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提升司法公信力,提高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开展邀请机关、团体、企业和群众旁听与之密切相关有普遍教育意义的案件庭审,从而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制宣传教育效果;开展百名人民陪审员助力执行活动和代表委员见证执行活动,不断深化阳光执行;开展形式多样的公众开放日活动,适时邀请群众参观诉讼服务中心、院史陈列室等场所,参加新闻发布会、调研座谈会等会议;开展走进法院虚拟平台建设,加大法院微信平台的推送力度,在台州日报和台州电视台开设“走进台州法院”专栏,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好做法、新成果宣传好;同时,继续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等宣讲活动,扩大巡回法庭审判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促进社会法治意识提升。

——扩大群众参与,注重因案制宜。要确保走进法院的群众的广泛性,邀请的群众应全面覆盖以下七类人群:(1)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党政军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的有关人员;(3)街道社区(行政村)基层工作人员和基层群众;(4)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普通工人、外来务工人员;(5)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6)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师生;(7)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工作人员。全市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原则上除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均可邀请群众旁听,可重点选择对普及法制教育、提升法治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积极意义的案件,与普通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或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以及案情繁简适中,具有庭审评议价值或可能当庭宣判的案件等。要充分考虑案件类别与受邀群众的关联程度,确保邀请群众旁听庭审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坚持统筹兼顾,抓好工作结合。开展“万名群众走进法院”活动,要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人大常委会专项监督活动、全市法院“队伍建设年”等活动以及每年定期开展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视察法院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并轨推进,以“万名群众走进法院”活动推动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活动步骤

活动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6月中旬),各法院制定“万名群众走进法院”活动实施方案,科学计划安排,落实责任主体,明确任务目标。第二阶段,全面开展阶段(6月至12月),各法院根据各自实施方案,整合力量,落实措施,克难攻坚,有序推进,确保顺利完成既定目标任务。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12月底),各法院对本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中院对开展活动成绩突出的单位、部门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四、活动保障

开展“万名群众走进法院”活动,是全市法院积极参与法治台州建设的重要举措。全市法院要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的关心支持,赢得广大群众的认同,共同开展好活动。

(一)落实领导责任。全市两级法院党组要把组织开展好“万名群众走进法院”活动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定期研究活动开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的思路和举措。全市法院“万名群众走进法院”活动领导小组及其下设办公室,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大组织、指导、协调、检查、通报和宣传等工作力度,推动各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二)积极沟通协调。开展“万名群众走进法院”活动,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全市法院要主动向两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政法委等汇报通报活动实施方案、开展情况及请求解决的问题等,加强与党政机关、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院校等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活动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重在“邀请”,全市法院要尊重群众的愿望和需求,切实做好“万名群众走进法院”活动的保障工作,使群众有兴趣走进法院。要制作《认识台州法院》等宣传手册,便于群众了解法院职能和诉讼常识。业务部门要在开庭、执行前做好方案,注重法庭规范,注意仪表仪态,保持良好秩序,开庭、执行后要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及时反馈案件结果。

(四)及时通报整改。全市法院要认真梳理和汇总群众旁听、评议时所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分析原因,查找问题症结,拟定整改方案,切实加以改进。市中院要强化考核,督促检查全市各法院和中院各部门的活动开展情况。年底,市中院要对群众评议情况集中汇总,形成群众评议年度报告,通过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并以适当方式将整改情况向有关群众反馈。全市法院要加大对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使活动形成更广泛的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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